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相关股室:
为做好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经局研究决定,于3月1日—4月30日在全区开展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春季是各种动物疫病高发季节,各镇(街道)一定要高度重视,认清当前的防控形势,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总体要求,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切实把春季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目标任务,时间安排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继续实行猪瘟全面免疫,免疫率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进一步强化养殖环境的消毒灭源,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全面开展犬只免疫工作,农村犬只狂犬病免疫密度不低于90%,城市不低于95%,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5%以上,三年内发生过狂犬病的疫区镇(街道),犬只应免密度达100%。
三、精心组织、细化措施
(一)制定免疫实施方案。根据地方人民政府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负总责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免疫工作方案,扎实开展集中免疫工作。
(二)开展普查和集中免疫。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机制,组织畜牧兽医站、村级防疫员、驻村干部及村干部逐场逐户对畜禽进行登记造册,继续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对辖区内应免疫畜禽进行免疫,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三)加强技术培训指导。规范免疫操作,做到免疫操作规范、记录完整、档案健全、生物安全措施到位。
(四)逐场开展免疫程序审核。切实加大免疫督查力度,督促规模养殖场实施规范化、程序化免疫,确保免疫到位。
(五)抓好人畜共患病和常见病防控。统筹做好狂犬病、新城疫等疫病的免疫工作,加强家畜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重大动物疫情,要及时报告,果断迅速处置。
(六)加强疫苗管理。严格落实强制免疫疫苗管控制度,加强疫苗的领用、发放、储存、使用等管理制度的督促落实,做好已申报“先打后补”畜禽养殖场自购强制免疫疫苗备案和疫苗使用情况报送工作,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预防消毒,消灭传染疫源
全面落实防疫消毒措施,由镇村组织消毒人员对全区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和农村养殖户圈舍等场所集中开展消毒灭源行动,净化和改善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养殖场户的环境,有效消灭病原,增强广大养殖户消毒灭源意识和消毒技术水平,有效预防动物疫病的发生。
五、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
非洲猪瘟仍是当前危害生猪产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各镇(街道)要始终绷紧非洲猪瘟防控安全底线,抓好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严防发生新的疫情。要落实村级动物疫情定期巡查制度,各镇(街道)一旦发现养殖场(户)出现生猪不明原因死亡异常增多且有非洲猪瘟类似症状的应及时上报,严禁漏报、瞒报和谎报。
六、做好“先打后补”工作
各镇(街道)要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推进四川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试行)的通知》(川农函〔2021〕656号)和《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安居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安农〔2022〕22号)的文件精神,做好规模养殖场户“先打后补”工作,实现规模养殖场户全覆盖。要加强对“先打后补”养殖户的指导,督促按照“采购有记录、免疫可核查、效果可评价”的原则开展“先打后补”工作
七、做好免疫抗体检测工作
春防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街道)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进行抽样检测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各镇(街道)动物防疫工作全年目标管理考核。对免疫抗体检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确保畜禽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
(一)强制免疫抗体检测。一是生猪血清样本:散养户至少3户5头份和生猪规模场(2个)各10头份,共25头份;二是家禽血清样本:散养户至少5户,鸡10羽份,鸭(鹅)5羽份,禽类规模养殖场(2户)各10头份,共35头份;三是牛(羊)血清样本:散养户或规模场6头份。每份血清样品不少于1ml。
(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各镇畜牧兽医站提供近一个月出现生猪死亡的生猪养殖场(户)猪抗凝全血5份、采集场(户、区)入口、生产区、生活区等环境样品5份;畜禽屠宰场采集留存血5份、待宰生猪抗凝全血5份、环境样品20份;生猪及生猪产品交易市场、冻库、无害化处理中心及重点区域场点环境样品各8份。
八、加强督查,促进落实
为了促进防控措施的落实,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整个春防工作进行督查。在督查中凡是发现对防控工作不力、履责不到位、工作进度慢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各镇(街道)要明确专人负责春防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报送时间及相关表格内容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人员名单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8日
附件
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人员名单
第一组
组 长:叶维康 区农业农村局兽医兽药股股长
成 员:黄尚琼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干部
冯庆茂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干部
李 勇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干部
检查镇:横山、常理、白马、分水、中兴、保石、拦江、会龙。
第二组
组 长:覃 丽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成 员:杨 峻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干部
吴 容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干部
唐 春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干部
检查镇:安居、三家、磨溪、西眉、玉丰、东禅、石洞、聚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