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2712775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安磨委发〔2021〕113号
  • 成文日期: 2021-07-18
  • 发布日期: 2021-07-18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磨溪镇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8 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磨委2021113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磨溪镇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磨溪镇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管理办法》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2021718日        


磨溪镇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管理办法

 

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当前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搞形式、走过场等现象和发生在党员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四川省村党组织工作运行规则》以及《安居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公开内容

通过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及时回应党员群众关切,做到凡是涉及本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事项、凡是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凡是党员群众关心的想知道的事项,都要全方位公开。

(一)(社区党务公开事项

党务公开旨在让党员群众了解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和运行情况。主要包括:贯彻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级党组织任期目标、年度目标、阶段性重点工作、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进展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干部推荐、党员发展、民主评议、评比表扬、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等情况;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廉洁自律和考核奖惩情况;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结对帮扶、设岗定责、交纳党费、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情况;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其它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村级政务公开事项

主要是指由上级政府、职能部门下达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办理、管理的涉及村(居)民利益的各项事务。主要包括:上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如:新村建设规划、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城乡大病救助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种粮直接补贴、宅基地审批、退耕还林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等事项,同时对涉及救灾救济、低保、优待抚恤、医疗救助等专项资金,均应公布享受人员的姓名、享受金额等信息。重点公开支农惠农政策、申办流程、补助标准,做到法规政策清楚、申办流程明晰、兑现落实一目了然。

(三)村级财务公开事项

财务公开是核心,也是村(居)民最为关心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征地费的分配及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入及使用、村干部报酬、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及社会各界支持农村建设项目、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等事项。财务公开必须公开流水,让群众看得清楚、搞得明白。重点要公开三资( 资金、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管理使用规范有序。

(四)村(居)民自治事务公开事项

村(居)民自治事务是指涉及全体村(居)民利益、需要村(居)民讨论决定、属于村(居) 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主要包括:村(居)民自治组织情况、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本村(社区)公益事业的筹资筹劳方案、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及承包方案、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居)民委员会不适当决定的撤销或者变更情况、村(居)民代表会议不适当决定的撤销或者变更情况、村(居)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居)民利益的其他事项及其实施情况。加强对村民小组事务公开的指导,引导村(居)民小组梳理组务公开目录,明确组务公开事项,回应群众关切。

二、公开程序

要严格按照提议审查确定公开答复建档的公开程序,扎实做好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工作。

(一)提议

村(社区)党组织依照党章党规,提出村(社区)党务公开事项的具体方案和内容;村(居)民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提出村(居)务公开事项的具体方案和内容。

(二)审查

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具体方案和拟公开内容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查、补充、完善。

(三)确定

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具体方案和拟公开内容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村(社区)两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并讨论通过。

(四)公开

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采用会议、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

(五)答复

村(社区)党员对村(社区)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有异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社区)党组织询问, 村(社区)党组织应当在 10 日内予以答复,对违反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村(社区)党员对村(社区)党组织的答复有异议的,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村(居)民对村(居)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有异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居)民委员会询问, 向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反映,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在 10 日内予以答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及时调查,并在10日内答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居)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等有异议的,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书面提出,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在 10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对违反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村(居)民、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居)民委员会的答复有异议的,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六)建档

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应将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及时形成纸质(图像)材料存档,在每年年底前报镇党建工作办备案。

(七)组务公开程序

村(居)民、村(居)民小组或村级组织提出,村(居)民委员会审查备案,村(居)民小组公布。

三、公开形式

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形式要以公开栏为主,每个村(社区)都应设立公开栏,较大的村(社区) 还应遵循便民的原则,在相对集中的村组、聚居点设立公开栏。要统一公开栏模版,除规章制度、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展规划等长期公开内容外,减少公开栏分类,将动态性、阶段性和常规性公开内容统一规范在村(社区)党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财务公开栏和公告通知栏内进行公开,避免公开栏分类过多过杂。公开栏旁应设立意见箱并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收集村(居)民意见或建议。

同时要丰富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的形式,通过网络、有线电视、电子显示屏等现代媒介及短信、微信、微博等形式公开,还要通过召开党员会议、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发放明白纸(卡)、公开信、公开小册子到户等多种形式,进行辅助公开。要针对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抓好上门公开。组务公开要与村(居)务公开结合起来,突出便民亲民利民的原则,采取小组会议、发放便民资料、民情恳谈等多种形式公开。

四、公开时间

根据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所发生的时间和性质来确定公开的时间,一般的村(社区)党务村(居)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及党员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在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公布的内容应当保留10日以上,少于10 日的应当重新公布。

(一)定期公开

定期公开的时间是每个季度、每个月结束后10日内公布。村(社区)党务应定期公开的事项包括村(社区)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和使用等内容。村(居)务应定期公开的事项包括村(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财务公开、财务预决算,村(社区)干部任期目标及完成情况、村(社区)干部报酬补贴,宅基地的分配等内容。

(二)及时公开

除定期公开之外的其他事项,属于及时公开事项。及时公开的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应当在公开事项发生之日起10日内公布。时限较长的事项,每完成一个阶段就公布一次进展情况;每一件较大事项完成之后,及时向群众公布结果。对群众关注的三资(资金、资源、资产)、专项财务活动或规定数量村(居)民及村(居)民代表要求公开的专项内容,应及时单独公布;需要群众参与决策的事情事前应公开;需要群众参与管理的事情,事中应公开;重要资金使用、重要项目建设等, 应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公开。

五、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要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设定专门负责人员,把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村(社区)要紧密联系实际,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注重公开实效,把群众普遍关注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及时公开。镇党委将定期或不定期派员对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违反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责任追究。

 

附件:1.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栏公开目录

2.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栏参考模版


附件1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栏公开目录

 

一、村(社区)党务公开

(一)党组织建设:党组织架构、年度目标、阶段性重点工作、机构调整、换届选举、设岗定责、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等;

(二)党内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计划和落实情况等;

(三)党员发展:入党申请人名单、积极分子名单、发展对象名单、预备党员名单等;

(四)党费收缴:缴费名单、标准、金额等;

(五)党员考核奖惩:党内评比表扬、违纪党员处理等;

(六)困难党员帮扶:帮扶名单、原因、措施、金额等;

(七)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情况。

二、村(居)年度工作目标公开

(一)经济发展:人均纯收入、人均占有集体收入、发展种 植和养殖等产业、实现产量产值效益;

(二)公益事业:各项任务要制定出年度具体指标,明确责任人,采取的措施和完成情况;

(三)办事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承包土地、

住房建设、教育服务、医疗卫生、证件办理、入伍转业、低保、五保、优待抚恤、残疾人服务等。

三、一事一议公开

(一)所议事项(注明时间、参加人员、内容);

(二)形成决议;

(三)筹资筹劳(包括资金筹集的数量、用工形式);

(四)执行结果。

四、财务公开

(一)分为财务收入和财务支出两栏,要求上期转来余额准确无误,本期收支逐项逐笔按照明细账公开,注明时间、项目、金额、经手人;

(二)退耕还林和粮食直补发放。

五、各业承包公开

包括集体企业、机动地(或荒地)、果园林地、山平塘、其他集体资产。要注明项目,承包人,承包期限,承包金额,是否 通过民主程序及执行结果。

六、发放宅基地公开

公开申请户姓名、理由、地点、面积及乡镇批准情况。

七、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公开

(一)接受款物来源、名称、数量;

(二)发放款物到户名单、名称、数量;

(三)低保户名单、金额;

(四)医疗救助名单、金额。

八、计划生育情况公开

(一)批准生育一孩、二孩名单;

(二)计划外生育名单及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

(三)计划生育家庭户奖励扶助政策。

 

附件 2 

                           

(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栏参考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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