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函〔2016〕91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武装部
关于表扬2015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
通 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2015年,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军委关于确保新兵质量的重要指示和国发〔1995〕24号文件精神,坚持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和各项政策规定,以确保新兵质量特别是政治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征兵工作责任制,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我区的新兵征集任务,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一、先进单位(2个)
分水镇人民政府
白马镇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4名)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张 宏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李家林
保石镇武装干事 谭维军
常理镇武装干事 熊高强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作出新贡献。各单位要以此为榜样,学习先进经验,扎实抓好年度征兵工作,争取在2016年征兵工作中做出更好的成绩。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武装部
2015年7月18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