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兴镇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镇直各部门:
现将《中兴镇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中兴镇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
中兴镇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根本政治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监督体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将“为民务实清廉”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充满激情的干事创业环境,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治监督,坚决践行“两个维护”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初心使命,把持之以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想建设和政治建设首要任务,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坚决压实政治责任。坚持重大工作开展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注重从政治上发现、纠正和处置问题,紧紧围绕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各股室、村(社区)履行职责使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保障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制度运行
1.落实“一岗双责”。发挥好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把落实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与全镇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各部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各党(总)支部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形成上下共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良好局面。
2.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进一步推进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3.完善决策议事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镇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确保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进一步规范事前申报、事中记录和事后报备。
(三)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
1.严查“四风”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八条禁令”,坚决整治落实上级决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过度留痕、层层加码等问题,持续整治摆架子、讲排场、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时时紧盯、处处留意、事事防范,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2.构建和谐干群关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作风整治活动,加强干部工作纪律、值班驻勤纪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镇村干部上班迟到、早退、旷工和溜岗、脱岗行为。进一步提高镇村干部的工作能力、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满意的服务。
(四)推进廉政教育,进一步营造廉政氛围
1.推行“廉政教育”课堂。利用每月干部集中学习日,开展廉政教育。大力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促使镇村干部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深入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反面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法治教育。
2.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让大家亲历实际中接受现身说法教育,提高学习效果。选取一批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题教育,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析案知纪,析案知戒,析案知止,进一步端正镇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言行。
(五)推进工作落实,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1.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围绕我镇开展的重点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措施和禁令,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回避问题、慵懒无为,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只喊口号不抓落实、贯彻上级精神只见表态不见行动的问题坚决曝光问责。
2.开展专项检查。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村级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抓好民生工程实施、涉农资金发放、项目工程建设、村务党务公开、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环境保护、禁毒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镇村干部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失职失责等行为。
3.持续做好巡察问题整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以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的态度推动整改落实。以巡察整改为鞭策,举一反三,深挖细找,不断完善制度,不断扩大整改成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党、取信于民。
(六)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农村工作透明度
1.坚持把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作为提升干部作风、优化服务质量、促进勤政廉政、密切联系群众、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保证和有效途径。加强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公开不及时、不到位、效果不好的村和站所的严肃追究责任。
2.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突出公开重点,特别是党员群众最关注的重点事项和热点问题,争取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严格执行镇政府“三公”经费的季度公示;严格执行对涉及村级重要事项决定、财务收支、惠农补贴、工程建设、低保和救济资金等群众关注的事项做到全面及时公开,充分发挥村监会、村民代表作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处理信访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规范信访程序,畅通诉求渠道,及时、认真处理区纪委转办、镇党委交办和镇纪委自办的各类信访案件,加大对脱贫攻坚、土地征用、农村低保、困难慰问、危房改造、计生奖励扶助、粮食直补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深化源头防腐,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1.聚焦“重点环节”开展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实施精准监督,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实施专项检查。紧盯贫困村扶贫资金使用、扶贫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发现和纠治“项目一批了之、资金一拨了之”“项目实施虎头蛇尾”等问题,不断拓宽监督广度和深度。
2.聚焦“基层微权”开展监督。清理建立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厘清权力界限,扎紧织密制度“笼子”,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围绕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基层“微官、微权、微腐”问题,确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得到有效控制。
3.聚焦“民生领域”开展监督。继续开展“清淤”专项行动,紧盯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向群众深恶痛绝的“苍蝇式”腐败和不正之风开刀,清除啃食群众利益的跗骨之蛆。继续推动实现惠民资金发放“一卡通”和“一卡统” ,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寸步不让。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深挖彻查当地涉黑涉恶腐败的宗族势力,让广大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不断增加获得感和幸福感。
4.坚决查处典型案例。紧紧盯住惠农资金、涉农工程、社会保障、公开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紧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借机敛财” “损公肥私”“吃喝之风”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对屡教不改、主动触犯的,从严处理并及时通报曝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部门和所联系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和党(总)支部书记负责所辖区域内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着力从源头治理腐败,做到廉洁务实高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督导检查、约谈提醒、考核落实、述职述廉等制度,镇党委把各部门、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实行奖先惩后,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提高思想认识。镇村干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自觉,保持思想上的冷静清醒,增强行动上的果敢执着,在贯彻落实区委、区纪委监委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上,坚决执行、不讲价钱、不打折扣,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
(三)明确工作职责。各党(总)支部、镇直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期间因干部人事或工作发生变动的,由其接任者继续抓好此项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镇纪委对各部门、基层组织廉洁勤政情况实行随机监督检查,在年中和年底前将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汇总呈报镇党委,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