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相关股室:
根据《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农业行业安全宣传“进农村”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农函〔2023〕58号)要求,结合我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全区农业行业安全宣传“进农村”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1.全区农业行业安全宣传“进农村”工作方案
2.2023年遂宁市安居区安全宣传“进农村”示范点建设目标任务表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4日
附件1
全区农业行业安全宣传“进农村”工作方案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农业行业安全宣传“进农村”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农函〔2023〕58号)要求,按照“统分结合、以点带面、分级落实、全面推广”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职工安全技能提升、学生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强,努力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推动安全宣传进万家、进万企。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镇(街道)、局属相关股室牵头做好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引导全系统从安全价值、安全伦理、安全认同、安全意愿、安全意识、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全面扎实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工作,提高全民遵法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示范点建设。将示范带动作为全面推进安全宣传“进农村”工作的重要纽带,以有场地、有设施、有特色、有线上线下结合为标准,全面推进全区2023年安全宣传“进农村”1个示范点建设任务落地落实(详见附件)。用活用好已验收示范点,定期开展“回头看”,对宣传阵地、宣传资料、宣传人员、宣传投入、宣传活动等进行督导检查,做到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精准发力,确保示范点真正成为广大群众的“生命空间”。
(二)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宣传活动。各镇(街道)、局属相关股室要以“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月”“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大宣传。一是要加强对辖区内屠宰企业、兽药企业、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二是要组织力量,走进农村,通过开办安全知识讲座、发布安全宣传教育信息和安全警示提示、发放安全宣传材料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广大农村群众遵守安全法律法规,践行安全生产行为准则。三是要面向社会广大民众,尤其是农村家庭,把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丰富群众安全常识作为重点,通过电视、广播、坝坝电影、手机短信、当地政务网、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途径,全方位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使安全生产宣传实实在在入村、入户、入民,为村民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涉农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以及消防、居家、农机、沼气、用水、用气、用电、防溺水等方面的应急知识,有效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普及日常安全知识。四是要完善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功能设施、区划标识等,偏远的景区、主要道路、文物古建筑、库区等重点部位,设置相应安全警示标识。
(三)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应急演练。以村(组)为单位,结合当地实际和安全需求,每年至少开展2次防震、防溺水、防火、防地质灾害等演练,细化演练预案,模拟真实场景,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群众参与率不低于60%,打通安全宣传“最后一公里”。各镇(街道)每年制作不少于1个防震、防溺水、防火、防地质灾害等群众模拟逃生短视频,在各个平台展播,增强群众自救逃生技能。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筹备,落实工作保障。各镇(街道)、局属相关股室要充分认识安全宣传“进农村”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方案,切实保证农业行业安全宣传“进农村”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显著成效。
(二)抓住重点,创新方式方法。要聚焦农村安全生产实际,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安全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创新运用和实践推广,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促,及时报送信息。各镇(街道)、局属相关股室要细化安全宣传“进农村”工作目标和措施办法,认真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工作,坚决实行工作动态报告制度。请各镇(街道)、局属相关股室每月15日前报送安全宣传“进农村”工作简报,6月15日前报送安全宣传“进农村”季度总结。9月12日前上报自查自检材料(包括安全宣传“进农村”工作推进情况总结、2023年新增示范点基本情况介绍(含示范点负责人联系方式)、示范点建设经验总结、示范点媒体宣传报道情况(附县级以上媒体报道稿件目录及链接)、去年示范点汇总等)
联系人:逯政育,电 话:0825-8661327
邮 箱:215624754@qq.com
附件2
2023年遂宁市安居区安全宣传“进农村”示范点建设目标任务表
辖区
| 行业
| 牵头单位
| 建设单位名称
| 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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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区
| 农村
| 区农业农村局
| 白马镇刺桐垭村
| 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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