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办理信息
1.社区矫正对象梁某荣(人员编号5109021974****85)于2023年5月1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2.社区矫正对象漆某明(人员编号5109021969****91)于2023年5月3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3.社区矫正对象刘某(人员编号5109021970****53)于2023年5月8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4.社区矫正对象李某(人员编号5109021971****79)于2023年5月8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5.社区矫正对象廖某艳(人员编号5109021984****27)于2023年5月8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6.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康(人员编号5109021995****94)于2023年5月8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7.社区矫正对象陈某(人员编号5109021988****15)于2023年5月17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8.社区矫正对象王某(人员编号5109021986****93)于2023年5月21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9.社区矫正对象唐某(人员编号5109021991****77)于2023年5月28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