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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组织部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告

来源: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06-2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组织部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7年上半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组织部、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此次考核招聘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人员确定

  从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安排

  1.体检相关事宜。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于2017年7月4日上午7点到指定地点集合(以电话通知为准)。体检费用按每人600元的标准准备,以体检医院收费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报到地点,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人员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注意事项。进入体检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领统一前往医院体检。按体检要求,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和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因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按公告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3.复检。招聘单位和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区委组织部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8663679   0825-8665378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2017年上半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统计表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组织部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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