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4-01-25 15:3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安居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升公安机关为民服务的能力。

(一)主动公开

加强信息公开,服务于民。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利用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目录作为主要对外信息发布渠道,建立完善网站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依法公开各类信息,努力达到政务公开、便捷于民的目的。2023年,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各类信息8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0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纠正0件。

(三) 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按要求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工作,依据“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谁解读”原则,实行政策解读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全年分局未制发和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2023年,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暂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同源性建设,采取“微博、微信、网站”信息同步发布机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项检查,不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检索、查阅和下载等功能。 

)监督保障

落实分管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法制负责人联合审查机制,确保主动公开事项合法合规。定期开展工作自查,同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检查结果进行整改。2023年,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扎实开展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97

行政强制

14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6

0

0

0

0

0

16

2.重复申请

9

0

0

0

0

0

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当前信息公开部分信息的更新及公开时间仍然不够及时。二是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边界把握还不准,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存在界限模糊的情况。三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将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二是重新梳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质量标准,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责任,加强对责任部门的点对点指导。对于需要相互配合的领域,组织协调各部门打通信息壁垒,高质量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坚持标准引领和创新突破,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优化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各领域事项目录,着力建成全区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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