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下达完成进度
截至2023年2月28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资金47,651.8万元,已分配47651.8万元,分配进度为100%。
二、直达资金安排情况
(一)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截至2023年2月28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8,503.27万元。其中: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93.94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8421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557.76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23.01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截至2023年2月28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26596万元。其中: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6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6972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955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
截至2023年2月28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38.74万元,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三、直达资金分配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8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资金已分配47651.8万元,分配进度为100%。
(一)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方面
1.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完成分配4557.76万元,分配进度100%。
2.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23.01万元,分配进度100%。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方面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完成分配8955万元,分配进度100%。
(三)专项转移支付方面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完成分配338.74万元,分配进度100%。
四、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8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资金实现支出2812.68万元,支出进度为5.9%。
(一)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方面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实现支出1116.7万元,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实现支出163.6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实现支出927.49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5.61万元。
(二)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方面
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1468.47万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1468.01万元,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0.46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方面
专项转移支付实现支出227.51万元,其中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27.51万元。
五、直达资金未形成支付原因
(一)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方面
1.中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根据项目推进情况,该笔项目资金将于4月进行拨付。
2.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为保证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我区已于2022年12月预发2023年1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低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58.6495万元,故未能在直达资金系统里形成支付进度,后期将按照规定及时拨付。
3.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因2月医疗补助政策发生变化,2月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预计将于3月进行发放。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方面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80万元,目前业务主管部门正在制定资金二次分配方案,区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区乡村振兴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为加大行业、部门的整合力度,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筹整合,扎实做好方案编制,预计本月完成资金分配方案的审定、报备、上会等工作,并将按进度按期支付资金。
2.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我区于2月收到上级下达指标,目前我区农业局正在制订分配方案,待区政府审定后按项目完成进度拨付资金,预计将于6月底前完成支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快资金分配和拨付,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同时,加强与相关预算单位沟通协调,严格按照上级财政相关政策规定,加快直达资金的下达、拨付进度。
二是压实直达资金项目推进单位责任,在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后迅速组织实施并按合同约定拨付,确保项目尽快实施达到资金拨付进度。
三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强化预算约束,严把支出关口,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牢牢守住“三保”底线,严格落实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确保“三保”资金按时拨付。根据直达资金分配、拨付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资金拨付、核算对账、台账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挥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