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安居区经济合作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经合局 发布时间:2020-01-30 11: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为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招商引资工作重点,通过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将机构职能、法律法规、规划计划、统计数据、人事任免等信息予以公开,做到形式多样化、内容规范化,扎实、有序的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1、完善公开制度,提高公开意识。为了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制定了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等各项工作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区经合局政务信息公开规定、政务公开督查制度及网络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审查力度。三是抓好计算机网络的保密治理和文件的治理。重点加强对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防范和治理工作,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涉密网络的检查。

2、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我局及时进行部署安排,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持局机关工作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3、规范公开程序,推进依法行政。为规范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把握好以下三个环节。一是审核环节。每次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特别重大的应经党组审核把关。二是公开环节。由办公室将已审核公开的内容按照规范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对党务、政务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采取先党政内、后党政外的程序进行公开。三是反馈环节。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我局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在政务公开上,突出实用、规范。一是通过安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平台,通过"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机构职能"、"办事指南"、"领导介绍"、"通知公告"等栏目予以公布;二是通过回复信件、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咨询方式进行答复,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开姓名、岗位职责、工作电话、投诉方式和监督电话, 基本做到了固定内容长期公开、专项内容适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三是利用发放文件、安居招商信息简报等方式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条例》规定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局没有行政审批事项,可公开的信息数量比较少,时效性不强,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们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习培训。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加强宣传。要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有关知识的宣传,使公众更多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各项工作。

4、完善制度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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