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办函〔2018〕97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2018年食品安全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遂宁市安居区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遂宁市安居区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以“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打造食品安全遂宁”为总体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四个最严、稳中求进”三大理念,坚持“党政同责”,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饮食更放心、生活更舒心。
一、强化源头治理,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整治
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做优品牌,提升产品的市场公认度。加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强化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完成各项抽检任务。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契机,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种子、化肥、饲料、生猪屠宰、农药兽药残留、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切实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强化能力建设,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加快以现场控制为目的的快速检测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加强基层食药监管所标准化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和装备,力争全区基层食药监管所标准化建设验收率达到80%。积极做好食品快检车配备工作,力争年内全部配备到位,并投入使用。继续在学校食堂和社会餐饮企业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确保年内全区80%以上持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开展一线监管人员培训,逐步建立职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充实基层监管执法力量。
三、强化风险监测,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对特色食品开展专项风险监测,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风险交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食用农(畜、水)产品违禁物的检测和监测,全面完成抽检监测任务。实施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库存粮食质量监测等工作。加强进口粮食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强化风险联合研判机制,推进部门间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规范食用农产品、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强化抽检检测核查后处置工作,依法公布抽检信息。认真落实食品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及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机制,提升舆情监测处置效能。执行进出口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和风险监测计划,防范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
四、强化监督执法,加大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力度
结合国家、省、市、区专项整治统一部署,回应群众关切,针对农兽药残留超标、“两超一非”“地沟油”等顽疾,小龙虾使用“洗虾粉”等非法添加,食品保健品欺诈、虚假宣传等严重违法行为,白酒(特别是散装白酒)、肉及肉制品、蔬菜制品、饮用水、畜禽水产品、保健食品、食盐、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产品,网络订餐、食品“三小”、学校食堂、农村坝坝宴等重点环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以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为重要节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动解决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加强专兼职食品犯罪侦查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及执法装备,提升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加大对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统筹协调力度,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增强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合力。
五、强化落实责任,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一)强化企业主体意识,扎实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实施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开展风险分级监管,加大飞行检查力度,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培训,提高防控应对能力。积极开展基层食药科普宣传站及义务宣传队伍建设工作,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点宣传活动,加强对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普及,大力整治食品安全谣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业质量年活动,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推进餐厨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场所建设。深入开展放心肉菜超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等示范创建工作,树立典型标杆,带动有关部门、社会公众、舆论媒体、行业协会等有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四有”职责。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负总责。要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因责任不落实、保障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或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