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办函〔2017〕107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围绕脱贫攻坚“一事一议”项目
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为规范项目建设秩序和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推进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区委《关于研究四届区委首轮巡察工作的会议纪要》(2017年第19期)精神,要求围绕脱贫攻坚“一事一议”项目领域程序不规范、资料造假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治理对象
(一)围绕脱贫攻坚的2016-2017年度“一事一议”项目。
(二)凤凰街道和21个乡镇的2016-2017年度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二、治理内容
(一)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包括财政奖补资金、农民筹资筹劳及其他资金。
(二)程序是否规范。包括召开村民会议、申报审批、筹资筹劳、招投标、工程验收、资金拨付及公示等。
(三)资料是否真实、规范。包括程序资料和预、结算等工程资料。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8月20日前)。召开全区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部分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专题会,明确治理检查时间和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对治理内容作出专门安排部署,认真组织自查工作,并将《遂宁市安居区乡镇、街道脱贫攻坚领域“一事一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遂宁市安居区乡镇、街道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遂宁市安居区围绕脱贫攻坚领域“一事一议”项目专项治理检查问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3、4)和自查报告,于8月30日前报区综改办。
(三)重点治理阶段(9月15日前)。在各乡镇和街道完成自查的基础上,由区委农办牵头,组织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交运局,组成两个专项治理检查组,分片负责,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审查资金等方式,按照贫困村必查、非贫困村抽查(每个乡镇1-2个村)的原则开展检查。
(四)整改落实阶段(9月25日前)。区专项治理检查组汇总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并形成汇报材料报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涉及违纪违规的由相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各乡镇、街道于9月25日前,将整改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区综改办。
四、检查组成员及分工
区上成立2个专项治理工作组,分别从区委农办、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交运局各抽派2名业务骨干为成员。
第一组:组 长 冷 俊 区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 李 兵 区交战办主任、交通局副局长
杜 勇 区财监局局长
成 员:区审计局 区农业局 区交运局 区委农办
联系人:唐晓明,电话13092831171
负责区域:横山片、安居片、三家片、西眉片。
第二组:组 长 余 雷 区委农办主任
副组长 杨 琴 区农业局副局长
蒋荣华 区委农办副主任
成 员:区审计局 区农业局 区交运局 区财政局
联系人:李素萍,电话13982503014
负责区域:白马片、拦江片、东禅片、凤凰街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门工作机构,做好自查和备查相关工作,确保专项治理检查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工作督导。各乡镇、街道应加强对各村相关工作的督查,积极协助专项治理工作组查找问题。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要将自查工作纳入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严厉惩处相关项目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组应认真负责地完成好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并对检查结果负责,同时自觉维护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
附件:1.检查资料清单
2.遂宁市安居区乡镇、街道脱贫攻坚领域“一事一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3.遂宁市安居区乡镇、街道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4.遂宁市安居区围绕脱贫攻坚领域“一事一议”项目专项治理检查问题情况统计表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