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全面开展安居区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2022年3月24日,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安居区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区农业农村局就《通知》相关内容进行政策解读。
一、有关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全域建成高标准农田,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根据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划和,全市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形成本次《通知》。
二、政策依据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川府函〔2022〕3号);
(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678号);
(三)《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22〕13号)。
三、目标任务
《通知》严格按照“能排能灌、旱涝保收、宜机作业、稳定高产、生态友好”的建设标准,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1153”示范建设行动,着力打造富有区域特色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2021—2025年,全区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17.58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7.51万亩,同步统筹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4万亩。到2025年,建成高标准农田70.67万亩,耕地质量等级力争平均提高1个等级左右,建成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四、主要内容
(一)高标准规划。《通知》围绕全区“5+10”产业发展布局和乡村振兴重点方向,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引领作用,严格做到规划先行。以中央、省委、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为基础,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和“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编制安居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区级高标准农田整区域建设示范规划要落实到村组、地块,由区级初审后报市级审查备案,市农业农村局出具审查意见后报农业农村厅审批。
(二)高标准建设。要严格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报,全面落实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12345”工作法,在提升粮食产能前提下,优化项目选址规划布局,严格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把关,建立高质量的“项目储备库”,统筹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统一规范工程建设,合理确定招标条件,严格招投标监管,确保招投标公开透明,制定完善项目内控制度,督促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严格按照规范施工,主管部门实行现场专人管理,做好质量检查监督,严格质量控制,及时按项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拨付资金。大力推行堆肥改良土壤、测土配方施肥、种养循环等耕地质量提升技术,重点围绕“改、培、保、控”要求,采取工程、农艺和生物等措施,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保水保肥、控污修复。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准确掌握项目区耕地质量演变趋势,确保粮食产能亩均提升10%以上,耕地质量力争平均提高1个等级左右,宜机化水平明显提高,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农业节本增效、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坚持高标准验收,严格按《遂宁市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办法》开展项目阶段性验收、初步验收、技术核查,对任务未完成、质量不合格、资料不完备的工程项目须整改至符合要求后才能通过验收。
(三)高标准管护。坚持建后管护与工程建设并重,各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所在镇村要加强建成后项目区管护利用情况监测,落实管护资金、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确保建成一片、管护一片、利用一片,真正实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良田粮用”。
(四)高质量创新示范。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制”9个方面建设内容,做到建改并举、绿色生态。推广农田排灌与田间道路系统生态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工程措施,广泛运用绿色环保低碳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做好农田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数字信息技术的集成与示范。创新“高标准农田+”模式,协同推进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乡村建设,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打造成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实施模式、管护机制等,把创新试点做深、做实、做细,集中打造一批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粮食生产核心区。
五、有关问题说明
从2022年开始,新建高标准农田财政补助资金每亩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力争新建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每亩达4000元以上,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每亩达3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