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建发〔2023〕95号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安居区住建领域“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各物业企业:
现将《安居区住建领域“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1日
安居区住建领域“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中央、省委、市和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要求,决定在2023年“五一”期间对全区住建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安居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聚焦“风险分析研判、重点领域集中整治、防范重大风险、从严监管执法”四个重点,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发生,为安居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重点内容
(一)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企业及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清醒认识在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认真梳理、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深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落实“打非治违”工作开展。
(二)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以城镇燃气、建筑施工、房屋建筑等领域为重点,按照“隐患排查零死角,安全监管零盲点,风险管理零失控,安全失责零容忍”要求,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风险隐患酿成重特大事故。
1.城镇燃气方面。深入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全面、深入排查燃气(燃气具)经营者、燃气用户安全隐患,重点关注使用燃气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出租房、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场所,切实消除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强化液化石油气各环节监管,积极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引导,提升公众安全用气意识。
牵头领导:易 康
责任股室:城建股、各燃气企业
2.建筑施工方面。扎实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检查督促参建各方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加大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等危大工程检查力度,严格深基坑、管沟、地下暗挖等工程开挖和支护检查,强化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工地消防等各项防护措施落实。检查项目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履职和现场实名制系统运行情况。落实工地扬尘防治“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标准。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牵头领导:郑 敏
责任单位:区质安服务中心、建管股、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
3.房屋建筑方面。持续深入推进城镇和农村房屋以及用作经营性的农村自建房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擅自拆除房屋承重结构等违反房屋结构安全使用的行为,加快C、D级危房整治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医院、养老院、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危房排查整治,加快分级分类治理,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继续深入开展“两违”专项清查工作,对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权责,依法依规实施整改。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消防、充电桩等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小区停车秩序管理,及时清理楼梯间堆放杂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
牵头领导:张 兵、舒 俊
责任单位:区房产管理中心、村建股、各物业企业
4.城镇污水设施方面: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确保出水水质达标。加强管网维保过程安全管理,做好应急处突能力建设;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控。
牵头领导:易 康
责任单位:城建股
5.消防审验方面。持续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管理等工作,做好建筑业施工及消防安全源头控制,严把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关。
牵头领导:邹莉莉
责任单位:勘察设计和消防设计审验股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20日--4月25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安居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结合实际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内容,迅速组织发动住建领域相关企业及在建项目,做到立即执行、全员参与。
(二)检查督导阶段(4月26日至5月15日)
1.自查自纠阶段(4月28日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督促建筑、燃气及物业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
2.督查检查阶段(4月29日至5月15日)。5月16日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完成全面自查并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台账,进行有效整改,并及时收集工作开展情况及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
(三)问题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22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建立问题台账,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认真督促各企业及在建项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四)开展回头看阶段(5月23日至5月28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对问题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看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全力确保“五一”期间住建领域生产安全。
(五)总结提高阶段(5月29日至5月31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分析原因、增添措施,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提升政治敏锐性,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紧抓不放、寸土不让。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全面落实大检查工作整体部署和统筹推动,推进工作落地。
(二)严格监督检查,保持高压态势。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坚持“铁心、铁面、铁腕、铁律”,结合“强安2023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或屡查不改、屡纠屡犯问题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该停工的停工,该曝光的曝光,该查处的查处,决不能姑息手软,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持续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应急准备,落实值班值守。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督促企业坚持24小时在岗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各项准备工作。遇到各类紧急重大情况和重特大突发事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如实上报有关情况。
(四)加强信息报送,确保推进有序。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每周五前向局安办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问题台账(附件2),每月25日前向局安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领导干部履职清单(附件3)。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23年6月10日前报局安办。
联系人:杨平洲,电话:0825-8665810,邮箱:361426674@qq.com)
附件:1.安居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2.安居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问题台账
3.安居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干部履职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