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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来源:安居区 发布时间:2015-09-0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办发〔201531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生猪屠宰行业专项    

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为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屠宰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按照中央、省委、市加强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遂宁市安居区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713    


遂宁市安居区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治    

行  动  方  案    

 

目前,我区屠宰行业企业普遍存在多、小、散、乱、差、产能严重过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私屠乱宰和非法添加还没有完全得到有效遏制,给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屠宰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着整顿与规范、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添加 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销售及屠宰病死猪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手段,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落实生猪屠宰监管责任制,层层签订屠宰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和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肉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强化对辖区内生猪屠宰企业的屠宰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诚信教育,督促引导落实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畜牧、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对城乡农贸市场、肉食品加工企业、私屠滥宰窝点等区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坚决取缔畜禽私屠乱宰窝点,对违规、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三)食药监督主管部门依法加大对肉品流入流通环节的两章两证检查力度,凭两章两证销售的肉产品率达到90%以上。    

(四)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建立并落实好生猪进场验收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瘦肉精自检制度、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    

(五)对定点的AB类屠宰企业全面提升档次,实现全认证,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对已取缔但仍在运行的原定点屠宰场点全部依法关闭;按照方便群众,只减不增的要求,做好全区畜禽定点屠宰规划。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城乡接合部、城中村、集镇周边、主干通道沿线、私屠滥宰重点地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域和多发地区。    

(二)重点对象。在全区范围内对私屠滥宰黑窝点,收购、加工病死猪的黑窝点进行清理排查。    

(三)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私屠滥宰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屠宰环节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的行为,违法销售及屠宰病死猪的行为。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厂(场)检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落实好各项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监督屠宰企业及时对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强化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经费管理。督促屠宰企业落实屠宰台账制度,如实记录屠宰生猪来源、数量、屠宰日期、检疫检验证号、销售去向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切实做到屠宰全过程痕迹化管理。    

(二)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生猪屠宰环节注水或注入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质进行全面抽检、排查。严格检查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记录凭证,对筛查出的阳性样品要及时予以确证,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严厉打击违法屠宰行为。集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生猪屠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围绕国庆”“元旦”“春节”“两会等食品安全敏感期,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开展拉网式普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销售和屠宰病死猪、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屠宰行业管理。尽快建立畜禽屠宰监管新体制,切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许可管理,认真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立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屠宰设置条件和要求,严肃查处定点屠宰企业出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等违法行为。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活动时间    

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20156月至20161月结束。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和排查摸底阶段(从61日起到715日)。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的宣传,采取召开动员会、印发宣传资料、告知书、开展从业人员培训等方式,广泛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意义,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的意识,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好思想基础。同时,针对我区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的基本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好整治行动,确保行动有效。    

按照《四川省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资格联合审核表》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定点屠宰场点逐项开展排查摸底,重点突出企业实际生产能力、从业人员素质建设、肉品质量检验开展情况、生产技术升级改造情况的深入调查,为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提供真实可靠依据。广泛了解和掌握企业各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线索,实行分类、分片管理,及时摸排违规违法屠宰加工行为,收集和了解限期整改企业进度,为下步集中整治阶段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清理整治阶段(从716日起到1231日)。针对上一阶段排查摸底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确定整治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对重点难点问题要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窝点,严厉打击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行为,捣毁肉品非法生产、经营网络等。一是针对2012年来通过整治行动重获《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屠宰企业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促企业申报检疫、肉品质量检验、安全生产、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的落实,推进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二是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一方面督促正在整改的A类屠宰企业加快整改进度;另一方面帮助并指导B类屠宰加工企业进一步完善设计布局,提升技术改造力度,强力推进《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认证工作全面完成;1220日前,区畜牧食品局将会同区环保局等部门对完成整改的AB类屠宰加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验收。三是严厉打击,强力取缔非法屠宰。畜牧、食药、公安、环保等部门采取严厉手段,对我区摸底登记的目前仍继续从事生猪屠宰加工的18家私屠乱宰窝点和1231日前未完成整改的AB类屠宰加工企业,予以坚决取缔。对一些屡教不改,长期从事私屠滥宰,时间长、屠宰量大和危害性强的从业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四是加强部门配合,加强对流通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执法力量,强化对收购、屠宰、加工病害生猪,出售、运输、储藏病害动物产品的排查和打击力度,力争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作坊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611日-15日)。全区将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进行专门检查验收。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总结、提炼,找出问题,分析原因,优化措施,整改提升,为探索建立全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打下良好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猪屠宰监管职能的调整标志着国家对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部门职能的强化,各乡镇要清醒认识当前屠宰行业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理解屠宰行业管理在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搞好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为加强对全区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区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部门配合 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畜牧、公安、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私屠乱宰窝点以及屡禁不止的顽固窝点要进行重点整治。要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落实一起,保证举报查处率100%。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重大制假售假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要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强化屠宰行业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屠宰行业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机制,切实提高生猪屠宰行业监管效能。要强化生猪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施屠宰全过程的痕迹化管理措施和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许可管理。要推进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收集制度建设,完善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和长效机制。要健全完善生猪屠宰企业诚信和自律机制,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发展。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要大力宣传生猪屠宰行业整治工作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传递生猪屠宰监管的正能量。要切实提高行业舆论应对能力,加大舆论动态监管力度和应对处置能力。要充分发挥专项整治力量,拓宽整治参与度及信息来源,确保全区肉品产销安全保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开展督促检查,加强信息报送在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各阶段工作的督查,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定期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区目标绩效督查室和区整治办将对整治工作进行通报。请各乡镇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查办案件情况的统计表电子版(见附件1),分别于20159月、12月和201611日前向区整治办报送上三个月整治情况统计表电子版(见附件2)和前一阶段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安排等)12月底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贺先勇     

联系电话:(08258386607    

QQ群:108154908    

 

附件:1.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查办案件统计表    

2.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情况统计表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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