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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市安居区麻子滩水库至三仙湖水库连通供水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1-25 12: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三仙湖水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遂宁市安居区麻子滩水库至三仙湖水库连通供水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施工地点主要位于安居区白马镇长沟村、安居区石洞镇以及安居区东禅镇三岔沟村,为新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通过引水管道连通麻子滩水库与三仙湖水库,将麻子滩水库优质原水输送至三仙湖水库补水;拟新建取水隧洞1处,提水泵站 1处;输水管线总长 21.869km,管线沿线新建3处隧洞、4处跨河工程。工程总投资 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0.5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一)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排放污染物指标稳定达标。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所涉及的规划、安全、水保等其他行政许可请你单位依法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

三、其他事项

请白马镇人民政府、石洞镇人民政府及东禅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管理,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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