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3-00110
  • 公文种类:请示
  • 发布机构: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遂安应急〔2023〕11号
  • 成文日期: 2023-03-23
  • 发布日期: 2023-03-23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审批《遂宁市安居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请示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3-23 16: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应急〔2023〕11号


遂宁市安居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审批《遂宁市安居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请示

区政府:

为切实加强全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相关要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区应急局结合实际,编制了《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予上报。

妥否,请批示。

附件:1.《遂宁市安居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2023年度监督检查对象一览表》

         3.《2023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编制说明》

                                                                                 

  遂宁市安居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

遂宁市安居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相关规定,结合《遂宁市安居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遂安委办〔2019〕72号)确定的职能职责,结合我局人员配置和工作实际,现编制我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区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科学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高质量建设“锂电之都”引领区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和应急部、省应急厅、市应急局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精神和有关要求,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有序统筹,实现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监管执法在应急管理中的“尖刀”和“拳头”作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落实,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持续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避免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区应急局监管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经费保障及执法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监督检查的事项、对象、方式与次数,编制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四、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有关个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截至2023年3月底,区应急局共有在册执法人员(持有四川省司法厅颁发的安全生产《四川省行政执法证》)7人,派驻经开区1人,实际具备执法资格人员6人(约占全局在册执法人员总数的26.1%,全局有在编职工23人)。

(二)有关工作日测算

依据《编制办法》要求,确定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包括重点检查工作日和一般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1494个

2023年全年共365天,52周,有105个双休日,11个法定节假日。

2023年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总天数-法定节假日总天数)=365-105-11=249个工作日。

2023年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在岗执法人员数量=249;6=1494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270个工作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每次监察执法需2名执法人员,每完成对一个企业监察执法需要10个工作日,全年计划对17家企业进行计划内重点监督检查执法,对随机抽取的10家企业进行一般检查,预计需要270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按照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预计574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以下内容:

(1)开展安全综合监管,预计124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预计50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预计5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预计50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预计50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预计50个工作日;

(7)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预计50个工作日;

(8)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行听证,预计50个工作日;

(9)完成区政府或市应急局安排的执法工作,预计100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按照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预计650个工作日。

执法工作日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值班,预计150个工作日;

(2)参加应急救援指挥协调50个工作日;

(3)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50个工作日;

(4)应急体系建设及应急队伍、物资调查统计50个工作日;

(5)学习、培训、考核、各类会议,预计50个工作日;

(6)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以及指导下级部门工作,预计100个工作日;

(7)参加党群活动,预计50个工作日;

(8)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事假,预计50个工作日;

(9)总结报告撰写、各类报表填报50个工作日;

(10)推进安全社区建设,预计50个工作日。

五、监察执法的主要内容

(一)执法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部分安全生产专项管理的合法性进行监察执法,每次执法活动按照批准的现场检查方案执行。

同时,按照市应急局及区应急局统一安排部署,根据各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重点、难点,随机确定执法检查项目、内容,开展暗访暗查和日常巡查工作。

(二)涉及行业领域

1.区应急局直接监管范围内的行业领域;

2.授权或相关部门委托范围内的行业领域。

(三)重点检查。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17家生产经营单位(具体名单附后)列为年度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数的63%,原则在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四)一般检查。将在区级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中随机抽取10家生产经营单位(具体分配附后)作为年度一般检查对象,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数的37%,在2023年内完成。

六、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

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裁量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切实做到以下五条:

(一)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当下达书面整改指令;

(二)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三)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通报并移交相关部门;

(四)应当依法提请区级人民政府决定关闭取缔的,应及时向区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

(五)执法检查的信息及时准确录入相关数据统计系统。

七、工作要求

(一)编制执法计划,强化计划执行。应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合理分解下达月度具体执法计划并明确责任人员,加强执法计划执行进度和质量的跟踪督查,注重执法分析,找准执法薄弱环节。必须确保对列入计划检查的重点企业执法检查执行率100%,对全区的企业名录库抽选出的企业执法检查执行率100%。

(二)突出执法重点,形成执法威慑。将重要时期、重要时段和季节,重点行业、重要领域、重点企业以及危险性较大的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的“牛鼻子”,查深、查细、查实突出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综合运用监察执法、专家巡诊、媒体曝光等手段,形成执法威慑。

(三)加强过程管理,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计划编制、现场执法检查实施、隐患整改复查、检查结果处理、实施行政处罚、案卷管理等各个环节,实现执法过程“六化”管理,即“执法工作制度化,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程序证据化,执法证据案卷化,执法案卷规范化,履职尽责合法化”。以“六化”管理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监督和规范执法行为。

(四)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履职尽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执法职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采用专项执法、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地落实。

(五)强化业务能力,锤炼执法本领。夯实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流程、执法案卷管理,加强“以案释法”,落实“典型案例分析”,强化执法人员理论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强化业务能力锤炼,提升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六)改进工作作风,服务长远发展。坚持“执法为民”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消除和摒弃执法过程中的不廉洁行为,建立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继续推行执法“三送”进基层。在开展执法工作的同时,进一步研究完善寓监管于服务的措施办法,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长期遗留的安全痼疾顽疾,服务企业安全发展。

(七)本计划有效期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附件2

2023年度监督检查对象一览表

序号

监督检查对象

责任股室

执法方式

1

遂宁好吃嘴食品有限公司

安监股

执法计划

2

四川阿宁食品有限公司

3

遂宁市平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危化股

4

四川晨光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5

遂宁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6

遂宁云内动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7

四川华翔玻陶制品有限公司

8

遂宁市安居区兴兴建材厂

9

遂宁市鑫瑞建材有限公司

10

四川讴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1

四川遂兴科技有限公司

12

四川汉隆管业有限公司

13

遂宁市凰健娱乐设备有限公司

14

四川上岛健身器材有限公司

15

遂宁众驰机电有限公司

16

遂宁长鑫瑞娱乐设备有限公司

17

遂宁超顺纺织有限公司

18-27

2023年,区应急局计划对10家生产经营单位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实施随机检查,其中局综合股、应急救援股抽查6家生产经营单位,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抽查4家生产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




附件3

2023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编制说明

现将区应急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编制原则与考量因素

(一)编制依据。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编制。

(二)编制原则。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

(三)考量因素:一是区应急局在册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能力以及保障等;二是监察对象重点是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重点企业;三是职责定位以分类监管执法为原则,将执法与指导相结合。

综合考量以上因素,合理确定监督检查个工作日、其执法工作日及非执法工作日

二、关于2023年列入检查单位范围

(一)选取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企业17家,列入执法计划作为重点检查;

(二)对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10家生产经营单位,列入一般检查。

三、关于执法计划中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的划分及比例

区应急局全年执法计划总共27家,由执法计划(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两个部分组成。其中:17家企业纳入执法计划范围、10家企业纳入一般检查范围,重点检查的比例为63%(规定不低于60%),一般检查的比例为37%(规定不高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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