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失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失业保险制度,参与制定全区失业保险的政策和实施细则,拟定全区失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方针、政策,与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及相关银行合作,制定符合本地方财政的担保贴息办法与办理程序,切实保证“双创”工作顺利推进。
(三)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制定符合安居大学生的创业贷款和创业补贴的政策。
(四)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再就业困难人员的扶持政策,宣传针对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的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的安置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补贴的年限及补贴办法。
(五)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各类人群的培训政策,制定不同的培训方案,安排适合的培训课程,切实做到学有所成。
(六)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企业的帮扶政策。例如,大学生见习基地可以申请大学生见习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补贴”,该企业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职业补贴;发布企业的招聘信息,免费给求职人员介绍工作等。就业局认真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