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M/2024-00119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 文       号:遂安市监发〔2024〕50号
  • 成文日期: 2024-07-10
  • 发布日期: 2024-07-11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7-11 11: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市场监管所,交易秩序股、信用股,执法大队:

为持续做好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巩固“双减”工作成效,有效防止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隐形变异、不明码标价、违规收费及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发生,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的通知》(川教函〔2024〕326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时间

2024年7月3日至8月20日

二、治理对象

全区学科类、体育类、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含无证照校外培训机构)。

三、治理内容

(一)无证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

1.无证照(含无效证照)机构擅自开展学科类或体育类培训的行为。

2.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出其经营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

(二)虚假广告与虚假宣传

1.校外培训机构经营场所内各类广告用语含有虚假广告或夸大宣传的行为。

2.校外培训机构使用误导性语言或承诺,吸引学生和家长。

(三)价格违法行为

1.校外培训机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2.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捆绑销售、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手段。

(四)校外培训机构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组(附件1)。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指导各校外培训机构规范从业,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严格依法行政

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严格遵守工作制度的要求开展治理行动,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同时,要加强与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等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在职责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查处。同时,要坚持依法行政和说服教育相结合,多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双减”政策,引导家长和学生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三)及时总结上报

各所要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或查处,防止反复反弹。并于8月20日前,将《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表》(附件2)报送至交易秩序股。

联系人:何彦甫

联系电话:18080566257

邮箱:584876809@qq.com


附件:1.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表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