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马镇成立“禁毒工作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毒品治理模式,健全毒品治理体系,提升毒品治理能力,以点带面推动全镇禁毒工作深入开展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禁毒工作示范县(市、区)选树办法》(川禁毒发〔2022〕10号)《安居区禁毒工作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实施细则》(遂安禁毒委〔2022〕29号),持续高危推进全镇毒品问题治理,遏制毒品社会危害,为全区禁毒示范区创建工作贡献白马力量,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白马镇“禁毒工作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陈 鹏 镇党委书记
李缙荣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 元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胡 浩 派出所所长
副 组 长:吴 强 人大主席
袁郑福 党委副书记
张 巍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唐启林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罗冬梅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茂臣 人大副主席
徐鹏程 副镇长
蒋茂艳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各村(社区)负责人、镇各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由林维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职务调整的新任人员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委员会 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