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3-44200747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
  • 文       号:遂安白府发〔2022〕26号
  • 成文日期: 2022-05-27
  • 发布日期: 2022-05-30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马镇2022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白马镇 发布时间:2022-05-30 18: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关于印发《白马镇2022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白马镇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白马镇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四川省安全 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川安办〔2022〕52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遂安办〔2022〕63号)以及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遂安安委办〔2022〕62号)要求,我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围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现就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生产学习提升活动  

(一)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形式,向村(社区)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延伸,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遂宁市安居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学习宣传工作方案》(遂安安委办〔2022〕46号)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普及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活动。各村(社区)要以多种形式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通过喊响“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活动主题,在全镇掀起崇尚安全、敬畏生命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安全生产月”活动拉开序幕,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使咨询日活动精彩丰富。  

(五)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按照《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务实高效的方式,找准抓手开展全民安全知识普及,打造一批具有自身特色的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以“法律七进”为抓手,广泛开展以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和治理行动中自觉做到法治宣传先行,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律不可践踏的鲜明导向。  

(七)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活动。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组织企业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扛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开展安全生产评选和竞赛活动  

(八)开展“最美应急人”评选宣传活动。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积极开展“最美应急人”活动,加大典型推介力度,发挥榜样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切实把群众普遍认同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先进典型人物推荐出来,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上报到上级部门组织媒体对本地“最美应急人”先进人物事迹进行深入挖掘,全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九)开展“安全生产操作能手”评选活动。各村(社区)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操作能手”评选活动,组织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的一线员工进行初评推荐,通过评比表彰一批安全意识强、安全操作技能高的安全操作能手典型,带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广大一线职工,提高基层一线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形成崇尚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普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遂宁应急”微信公众号平台推出的“安全生产知识竞答”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十一)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各村(社区)要组织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和企业安全管理质量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积极创新安全文化建设新模式,培育安全行为文化,规范员工安全举止行为,切实推动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企业安全管理各方面、全过程。  

四、开展“安全生产遂州行”系列宣传报道活动  

(十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各村(社区)和企业要开展多种形式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切实把警示教育全覆盖的要求落到实处,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时刻做到安不忘危、警钟高悬,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活动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务求活动实效。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和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积极营造氛围。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在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银行、商场、宾馆等各类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公益广告等,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格局,不断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四)严格督导考核。镇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查作用,加强对本地区部门、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跟踪调度,适时检查督查,掌握相关动态,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每周四10:00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图片和视频,在6月24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及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纸质资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安办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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