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人,解除矫正11人。全区共列管社区矫正对象271人(缓刑263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假释7人),受委托办理社会调查评估案件8件。区司法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常态化开展信息化核查1601人次,排查走访115人次,稳控重点社区矫正对象90人。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10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训诫、警告处罚,全区271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在管、可控,未发生脱管、漏管等情形,未发生涉社区矫正对象的恶性案(事)件和负面舆情,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促进了社会大局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