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27128115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 文       号:遂安磨委发〔2021〕114号
  • 成文日期: 2021-07-18
  • 发布日期: 2021-07-18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关于印发《磨溪镇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7-18 11: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磨委2021114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磨溪镇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切实抓好我镇2021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提升我镇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现将《磨溪镇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2021718日        


磨溪镇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

宣传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镇2021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提升我镇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根据委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磨溪镇2021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宣传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社会评价工作,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必然要求,是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密切联系群众的重大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有利于科学研判当前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发现和纠正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定量分析依据,督促各村(社区)、部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群众满意的社会政治环境。

二、宣传对象

全镇党员干部群众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时间

718-1231

(二)宣传内容

1.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重点宣传我近年来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引导全干部群众增强成就感、幸福感和自豪感。

2.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效。重点宣传我近年来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显著,深入挖掘相关好经验、好典型、好成绩。

3.人民群众生活取得重大改善,重点宣传我近年来聚焦群众利益,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不断提升。

4.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相关知识,包括社会评价开始时间、电话号码等;

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各项惠农强农政策。

四、宣传安排

(一)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及时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党委会和镇村干部大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各村(社区)组织召开村级动员会。确保参会人员都能熟悉掌握社会评价工作电话(028-12340)访问的方式、内容,熟悉接听回答社会评价民意调查要注意的有关问题和回答方式方法,尽量帮助正面宣传。

(二)搞好一次集中宣传引导。积极发挥网络、电视、宣传栏、宣传单等宣传载体的作用,深入宣传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切实加强宣传引导,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努力扩大覆盖面和影晌

1.在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和群众聚集地张贴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内容,发放宣传资料,营造反腐倡廉氛围。

2.利用广播、宣传专栏、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广泛宣传,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色,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向群众大力宣传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所取得的成果。

3.扎实开展廉文化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廉文化进机关、学校、村、社区、广场、企业、医院、家庭的活动。充分利用入户宣讲、农民夜校、村广播、手机短信、QQ、微信、户外广告等全媒体矩阵,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格局。

4.在公路沿线、村民聚集点的地方悬挂标语,在卫生院、学校电子屏宣传028-12340的宣传标语。

(三)开展一次不稳定因素大排查活动。结合扫黑除恶、禁毒工作组织镇机关干部与村干部一起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信访、安全等不稳定因素大排查活动,收集社情民意和群众信访。对收集的意见建议和不稳定因素,要及时进行归类整理,并采取直接办理、转办、交办等方式,限时办结答复。

(四)进行一次大走访、大调研工作。镇村党员干部要定期对联系村、联系户进行走访,主动宣传社会评价工作,收集群众反馈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服务,同时积极协调学校、卫生院等部门,把部门服务对象作为宣传重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在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部门、村(社区)为成员的宣传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注重工作实效。全体镇干部和各村(社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与落实整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突出问题以及具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各村(社区)、各单位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近期能解决的要马上解决;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要详细安排,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向人民群众做好说服解释和疏导工作,以为民办实事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防止走过场,搞形式。

(三)严格督查问责。由镇纪委对各村(社区)、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在督查和抽查中发现工作不力、行动迟缓、宣传不到位、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不及时,影响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动员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磨溪镇2021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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