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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安居区 发布时间:2018-09-2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漆 昆委员:
  你在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科学规划村社道路的建议》(第4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请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还有更好的意见和提案请与我们联系。
此复。   你的提案很好,我局高度重视。近年来,通过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现基本解决了我区道路通行中“晴天是灰尘、雨天是泥泞、晴通雨阻、通而不畅的现象”。特别是在“十二五”期间,全区广大人民群众修建村、社道路的积极性特别高涨,将全区村、社道路由原来的“羊肠小道”无等级公路,修建成了水泥砼等级公路。截至目前,我区已建成村、社道路2400公里,村、社道路的改造建设,打通了“毛细血管”,实现了村与村、社与社的互联互通。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出行难,为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等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农村城镇化建设和脱贫攻坚项目的推动,农村的居住环境改善,实行农村新居建设,散居的农业人口将逐步减少或消失。所以,原先修建的村、社道路有些路段将无车行,无人管的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社道路将废弃。所以科学规划村、社道路很有必要,我局对全区的村、社道路建设规划,将严格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形成村民大会决议书,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形成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书,逐级上报规划。并申请政策支持;通社,入户路建设和规划程序是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协调下由村委会组织村民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民主协商确定路线的走向、建设规模、筹资方式和筹资标准,由村民委员会自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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