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现将我局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如下:
附件: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内容
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27日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 |
被处罚人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被处罚人代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 1 |
2023-072601 |
安居区三家镇金龙寨村第二卫生室 |
遂宁市安居区三家镇金龙寨村3社 |
田*元 |
PDY00418451090412D**** |
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
警告 |
2023.07.26 |
| 2 |
遂安卫传罚[2023]011号 |
安居区玉丰镇陈坝村第二卫生室 |
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陈坝村2社 |
向*龙 |
PDY00786051090412D****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容器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 |
警告,并处罚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整) |
2023.07.27 |
被处罚人代码是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证号、居民身份证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