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27136171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安磨府发〔2021〕77号
  • 成文日期: 2021-11-25
  • 发布日期: 2021-11-25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磨溪镇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25 15: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202177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磨溪镇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磨溪镇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20211125日        


磨溪镇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我区城乡环境形象,根据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安居区制定的《安居区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卫生和大件垃圾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城乡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清运不及时等现象,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常态化机制,切实解决城乡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城乡环境整洁有序,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城乡人居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加强镇村卫生清扫保洁工作重点治理镇村生活垃圾、污水、三堆杂物、农业废弃物、村社道路沿线、背街小巷、集贸市场、河道、经营、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开展积存垃圾清理,全面清除卫生死角。

(二)积极打造整洁、优美、有序的镇容镇貌。定期对场镇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清理墙角、电杆等各处的牛皮癣、破旧广告、过时公示等。进一步做好坐商归店、行商归市、商品归区、车辆归位、垃圾归箱、广告归栏等场镇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场镇容貌秩序整洁规范有序。加强乱搭乱建、僵尸车、污水乱倒、农贸市场占道经营等问题监管和巡查力度,落实属地责任制,坚决消除治理盲区。

(三)开展大件垃圾处置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设置大件垃圾收集点位2个(千丘村垃圾中转站旁及猛虎村再生资源回收站旁)引导村民做好大件垃圾的源头拆解,妥善做好大件垃圾转运和处置工作,确保大件垃圾全流程处置无污染。

(四)强化垃圾收转运力度,确保处理及时。督促川能环卫公司增加清运频次,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日产日清。环境整治办做好垃圾清运专项巡查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垃圾转运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迅速整改到位。

三、明确责任

我镇成立了由书记、镇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环境整治办,由鲍建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环境整治工作,各村(社区)挂片领导、驻村干部对所挂村负责统筹监管,各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亲自抓,常规干部具体包社,社长包户,环保网格员落实专人专责,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并进行严格考核,明确目标任务,形成上下共同承担责任的工作局面。突出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确保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大件垃圾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条逐项整改销号全力消除环境卫生风险隐患

坚持目标导向。紧紧围绕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最终实现全镇100%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目标强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投入保障确保既定目标圆满实现。

坚持民生导向。将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的民生实事通过集中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横幅等形式,开展集中式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环保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环境保护的自觉性,自觉保护环境设施,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广泛发动城乡居民参与到保护环境中来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确保环境安全、生命健康安全提升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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