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6092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安府办函〔2018〕29号
  • 成文日期: 2018-03-08
  • 发布日期: 2018-03-10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第一批区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1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办函〔2018〕29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公布第一批区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的通知》(川办发〔2016〕108号)要求,我区组织区直相关部门开展了行政

  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形成了《第一批区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印发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局)、区林业局(区森林公安分局)、区文广局、区审计局、区旅游局、区地税局、区食药监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区档案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区残联等22个区直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 

  二、上述22个区直部门要在各自网站上公布本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清单,不得擅自调整,并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区政府办负责将上述22个区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行政权力清单公布后,区直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部门机构职能职责变化情况,按《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规定,及时调整公布、持续优化完善本部门的行政

  权力清单。

  附件:1.第一批区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汇总表 

        2.第一批区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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