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3-00007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 文       号:遂安农〔2023〕375号
  • 成文日期: 2023-10-19
  • 发布日期: 2023-10-24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回头看”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0-24 14: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今年6月以来,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全区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对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等三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进行纠正,但仍存在清理纠正不到位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回头看”整治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建立合同台账。各镇(街道)要组织村(社区),以村(社区)为单位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21年1月1日以来开展经济活动签订的经济合同和应该签订但未签订合同、2021年1月1日以前签订的(或未签订书面合同)现在仍然在执行的经济合同全部登记,建立台账(附件2)

二、全面开展问题核查。各镇(街道)要组织各村(社区)成立工作专班,逐件核查合同的合法合规等情况,对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等三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全面核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附件3),于10月27日前,全面完成台账登记、问题核查,并将登记排查台账、问题整改台账(附件2、附件3)由各镇(街道)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备案。

三、全面开展问题整改。一是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一案一策的要求,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发包期超过法定承包期和本届理事会剩余任期的超长期问题合同,要依法予以纠正;对超长期的其他问题合同,与业主协商,依法重新签订合同;对超低价的问题合同,与业主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并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及时移交处理;对未经民主程序签订的,通过征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见,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予以确认,未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的合同应依法中止,并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及时移交处理;对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采取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讨论通过的,由镇(街道)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或司法所法律工作人员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后,规范签订合同。讨论未通过的,依法终止,并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及时移交处理。二是组建专班整改。区镇村三级要组建专班开展清理和整改,区级专班负责统筹、指导、督导和调度等。镇(街道)要成立以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牵头的清理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组织专项清理,并对标逐一核查问题,建立整改措施,督促问题整改。村级要成立以挂村领导牵头,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为成员的专班,全面开展自查清理,认真整改。三是领导包案整改。对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等三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问题,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逐一明确班子成员包案整改,领导包案要列入整改方案中,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同问题台账中明确11月底前,全面完成问题合同的整改,各镇(街道)要在11月27日前收集汇总整改情况并向区农业农村局报备。

四、建立长效机制。2023年12月底前,各镇(街道)要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对外经济合同登记审查制度,明确经济合同需要履行的民主程序、公开公示程序、完善合法性审查程序、登记管理制度和定期检查清理制度,确保集体和农户利益不受损。

五、加强督导问效。区农业农村局将于11月初对各地经济合同登记、问题核查和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对登记不全面、问题隐瞒不报、没有制定一案一策方案、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等情况进行逗硬通报。各镇(街道)要全程加强组织、指导和督查,确保工作开展到位

附件:1.遂宁市安居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回头看”整治工作专班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同登记排查台账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同问题整改台账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1

遂宁市安居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

不规范问题“回头看”整治工作专班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经研究,决定成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回头看”整治工作专班,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唐文林  区委农办主任、区农业农村局长

副组长:陈才彬  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陈    磊  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站长

             漆秀英  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干部

             刘    英  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干部  

             詹    梅  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干部

             李金凤  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干部

             田茂媛  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干部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负责统筹、指导、督导和调度等工作。


附件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同登记排查台账

镇(街道)

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经济活动主要内容

是否签订经济合同(是/否)

合同相对方名称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类型(填代码)

金额(元)

排查人签字



























































































填报说明:一、经济合同登记范围:2021年1月1日以来开展经济活动签订的经济合同和应该签订但未签订合同、2021年1月1日以前签订的(或未签订书面合同)现在仍然在执行的经济合同;二、排查登记方式:以村为单位,由挂村领导、驻村干部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开会讨论研究,逐项排查,挂村领导、驻村干部、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理事长、监事会监事长在排查人处签字;三、经济合同类型包括:1.资源发包合同;2.资产租赁合同;3.资源资产资金入股合同;4.集体购买物资合同;5.集体销售产品合同;6.工程招标类合同;7.工程中标类合同;8.农业、劳务等服务合同;9.其他合同,表中合同类型填报前面类型的代码;四、登记排查台账经镇(街道)集体资产提质增效行动专班确认后,于10月27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附件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同问题整改台账

镇(街道)

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经济合同(活动)内容

合同相对方名称

金额(元)

合同存在的问题类型(填代码)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时限

包案领导

完成情况

是否销号

























































































填表说明:一、今年6月开展集体资产提质增效行动以来已排查出来的问题,包括已整改的都要纳入问题整改台账;二、经济合同存在的问题类型包括:1.超长期合同;2.超低价合同;3.未经民主程序审议的合同(没有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4.未签订书面合同;5.以资源资产资金入股的,合同上没有抵押物,不能确保集体资产安全;6.合同的条款约定不够,有可能导致群众利益受损(如塘库堰承包合同没有约定在春耕和干旱时候要优先保障农户生产生活用水);7.合同要素不齐全等其他问题。如果存在几种情况,可以多选,表中合同存在的问题类型填报前面类型的代码;三、镇(街道)党委要召开党委会对村集体经济合同逐个审核,对问题合同逐个认定并研究落实一案一策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所有问题整改11月底前必须完成。问题整改台账要在10月27日和11月27日前两次报整改进度情况向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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