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定点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将定点村卫生室医保费用拨付不到位、“拒用医保结算、推诿医保患者、强制现金结算、不正常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等问题投诉举报渠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存在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医保费用拨付不到位、直接定点村卫生室“拒用医保结算、推诿医保患者、强制现金结算、不正常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的情形,可以向本单位投诉举报。
二、受理方式
投诉举报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向本单位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825-3170008(区医保局)
0825-8665113(区卫生健康局)
三、受理要求
1.提供基本信息:投诉举报人需提供被投诉举报村卫生室名称、通信地址等信息,以及投诉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提供相关证据:投诉举报人应提供客观真实的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相关材料和证据,如政策措施文件、具体条款、实施情况等。
3.说明情况:投诉举报人需说明被投诉举报定点村卫生室医保费用拨付不到位、“拒用医保结算”的具体情形和理由,以及是否已就同一事实向其他机关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4.实名举报: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本单位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匿名投诉举报人不负告知义务。
本单位将按照依法、公正、高效的原则,及时对收到的投诉举报材料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特此通告。
遂宁市安居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