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6427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安府干〔2018〕6号
  • 成文日期: 2018-05-17
  • 发布日期: 2018-05-30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关于曾洁、龚大举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5-3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干〔2018〕6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关于曾洁、龚大举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曾洁、龚大举同志任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已满,通过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四届2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曾洁同志为遂宁市安居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

  龚大举同志为遂宁市安居区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大队大队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7日

  

  

 

 

 

  

  

  抄送:区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区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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