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干〔2018〕6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关于曾洁、龚大举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曾洁、龚大举同志任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已满,通过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四届2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曾洁同志为遂宁市安居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
龚大举同志为遂宁市安居区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大队大队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7日
抄送:区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区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