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479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安府办函〔2017〕57号
  • 成文日期: 2017-06-07
  • 发布日期: 2017-07-20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7-2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办函〔2017〕57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

服务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遂宁市安居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7年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

  

  遂宁市安居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2017年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简政放权方面

  (一)积极探索有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深入学习试点区(县)工作经验,推动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行使。(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法制办、区政务中心;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二)按照省政府审定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6月30日前出台),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优化流程、提高效率。(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三)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职业资格改革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贯彻落实工作。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单位)不得在清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四)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标准。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征、免征、缓征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轻个人负担。及时公布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督促和检查相关部门、执收单位落实和完善收费政策公示制度,积极做好惠民惠企政策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五)全面落实《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确保城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执行到位。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落到实处,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落实按病种收费数量,进一步规范医疗特需服务行为,完善并加快推进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审核工作,加强公立医院收费行为监督。(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六)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全区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相关实施细则,启动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工商局;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七)动态调整全区权力清单,同步优化完善责任清单,实现权力责任一一对应,同步更新,确保权责清单目录、编码、运行基本流程、自由裁量、监察规则全区统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监察局、区法制办;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八)探索完善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的有效途径,将区级部门(单位)权责清单全部纳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更好地发挥权责清单作用。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督办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督查、通报和问责力度,推动“三重监督”体系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监察局、区法制办;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二、放管结合方面

  (九)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指导各部门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单位)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确保2017年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法制办;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十)在交通运输、农业、林业等领域探索推行综合执法改革,大幅减少政府执法队伍种类,解决执法职能交叉、多头执法问题。(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法制办、区交运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十一)加快制定《“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方案》,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推动区直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做好与省、市平台对接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务中心;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十二)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原则,所有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纳入平台授权办理。(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政务中心;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十三)探索建立电子监督系统,强化对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实时预警。升级完善、全面启用新的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升级完善交易平台,做好与省、市交易信息适时对接、联网运行。(责任单位:区资源交易中心;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十四)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效能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服务能力,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政务中心;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三、优化服务方面

  (十五)贯彻落实省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推进我区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行政许可项目的标准化梳理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务中心;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十六)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改革,推进我区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完成与省工商局“智慧工商”系统的对接,在保留纸质的同时,全面实现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注册。(责任单位:区工商局;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十七)开展“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基础上,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和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单位)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与营业执照整合,通过“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同步审核、信息互认、多证合一”,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节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责任单位:区工商局;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十八)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加大力度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工商局;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十九)深入推进四川商标品牌馆和四川商标品牌网入驻工作。支持和帮助我区知名商标品牌企业入驻,搭建与项目实施方交流平台,为我区品牌企业顺利入驻创建绿色服务通道,确保如期完成入馆入网工作。(责任单位:区工商局;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二十)搭建沟通平台,用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拓宽群众参与“放管服”改革渠道,打造宣传改革成效的新阵地,调动群众支持改革的积极性,形成对改革工作的倒逼机制。(责任单位:区效能办;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四、其他方面工作

  (二十一)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做好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责任单位:区法制办;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二十二)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围绕本领域改革任务,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联系,准确把握改革重点,加强统筹协调、紧密配合,促进各项改革综合配套、协同推进。加强对面上共性问题的研究,从全局角度谋划和审视工作,力争推出一批具有全局性、综合性、相互配套的改革清单和制度措施。(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直有关部门;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各级各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并于每季度末月18日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由区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区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办,联系电话:8665282,电子邮箱:3097689856@qq.com)。督查组要加强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督查力度,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和重点督办。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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