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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款项中“品迭”!安居法院创新执行举措,为企业执行到位1000余万欠款

来源:安居融媒 发布时间:2024-05-07 18: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案件中,当事双方既为申请执行人,又为被执行人,该如何保障当事双方的权益?近日,安居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坚持能动司法,创新执行举措,成功将案款1000余万元执行到位,为对簿公堂的两家企业保驾护航。

互负履行义务

双方分歧较大致终本结案

事情还要追溯到2021年,江西某机械公司与遂宁某投资公司因工程款支付问题发生纠纷,江西某机械公司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一、二审审理,最终判决遂宁某投资公司向江西某机械公司支付工程款、保证金900余万元及利息;江西某机械公司向遂宁某投资公司支付维修费22万元、向遂宁某投资公司提交相应施工资料。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当事双方既为申请执行人,又同为对方被执行人,互负履行义务。

2022年,遂宁某投资公司与江西某机械公司均向遂宁中院申请执行,同年6月,遂宁中院指定由安居法院执行该案。

执行中,经多方协调,遂宁某投资公司支付了部分案款,但因江西某机械公司应向遂宁某投资公司提交的相应施工资料缺失,且双方分歧较大,案件无法继续执行,遂终本结案。

创新执行举措

能动履职护企业合法权益

2024年初,事情迎来转机。

本着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执行法官王银再次对案件深入调查分析,在掌握本案争议焦点和案件突破点后,王银提出了新的执行思路:因为缺失资料所以无法履行,则可由第三方评估鉴定机构鉴定,这些补充资料所需费用多少,江西某机械公司便在应领取的款项里进行“品迭”。

很快,这一执行思路得到了当事双方的认可。

在王银多次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焦点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遂宁某投资公司在“品迭”补资料费后,履行了1000余万元的执行案款,该案成功执结。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延伸法院司法职能和保障职能,近年来,安居法院坚持深入了解企业实际困难,创新提出“一企业一法官”机制,加强执行服务供给,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抓住案件“小切口”,创新执行模式、拓展服务方式、整合执行力量,多渠道化解企业案外矛盾纠纷,持续以“执行之力”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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