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2024年秋季开学前后,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2024年9月1日—9月15日)。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完成辖区所有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问题隐患,并梳理形成问题隐患清单。
(二)集中整治(2024年9月16日—9月30日)。各所对照问题隐患清单,督促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复查。执法大队牵头组织对涉及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三)长效巩固(2024年10月1日—12月31日)。各市场监管所认真梳理开学检查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常态长效守好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二、工作分组
第一组
组 长:龚大举 区市场监管局安全总监
联络员:周 何 区市场监管局安居所所长
成 员:安居所全体成员
检查分工:负责检查城区市场监管所辖区各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校、幼儿园)
第二组
组 长:徐和平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联络员:刘 涛 区市场监管局横山所所长
成 员:横山所全体成员
检查范围:横山市场监管所辖区各学校(幼儿园)
第三组
组 长:何 畅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联络员:何金龙 区市场监管局东禅所所长
成 员:东禅所全体成员
检查范围:东禅市场监管所辖区各学校(幼儿园)
第四组
组 长:危凤婷 区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联络员:陈 昕 区市场监管局三家所所长
成 员:三家全体成员
检查范围:三家市场监管所辖区各学校(幼儿园)
第五组
组 长:王 红 区市场监管局总经济师
联络员:黄 超 区市场监管局西眉所所长
成 员:西眉所全体成员
检查范围:西眉市场监管所辖区各学校(幼儿园)
第六组
组 长:周雪玲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联络员:卢明冬 区市场监管局拦江所所长
成 员:拦江所全体成员
检查范围:拦江市场监管所辖区各学校(幼儿园)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加工过程控制。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加强食材验收工作,熟练使用大宗食材溯源监管平台,确保每批次大宗食材在平台上实现可追溯,确保货、票相符,如实记录并完整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按照用餐、供餐人数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组织监督抽查考核,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标准化控制和从业人员培训,有效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每餐次留样等要求。
(二)推进设施设备升级。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学校食堂合理布局各环节流程,设置相应的食品贮存、初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天花板等铺设材料符合安全要求,表面无破损,结构有利于排污、清洁需要;配备空气幕、防蝇胶帘、防虫纱窗、防鼠板、诱捕式灭蝇灯等设备设施,及时查找有害生物活动迹象,定期开展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防止有害生物入侵和孳生。督促指导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配备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鼓励配置消毒房、洗碗机等;完善清洗消毒岗位工作职责,规范除渣、浸泡、清洗、消毒、保洁等各环节操作,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合理存放,避免二次污染。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市场监管所要坚持对各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对发现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风险台账,逐一挂账销账,严格责令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对存在未配全“三防”设备设施等问题的学校食堂要严肃查处,并通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发现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和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请各市场监管所督促各学校9月9日完成自查并收集《2024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9月15日前完成集中排查,填报《2024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表》提交至食品股处。并在9月30日前完成问题隐患排查复查和提交《食品安全监督问题的复查报告》(见附件1—3)。
联系人:张飞飞,联系电话:18227550940
附件:1.2024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2.2024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表
3.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问题的复查报告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