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建发〔2024〕3号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春节前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提高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与安全管理能力,为切实抓好安居区春节前、春节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及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有效防范一般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全面加强春节前、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节前节日期间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一)切实做好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各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要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针对施工现场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临时用电、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覆盖检查,不留死角,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落实人员逐一整改到位;春节期间各项目必须将各楼栋、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封闭,进行有效管理。
(二)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春节期间,各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各级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制定安全值守计划 ,对外公布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联系方式(附件一)。同时,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科学果断处置,减少损失,避免事故扩大,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为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创造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
(三)做好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各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加强对电气焊接等明火动火作业的审批和监护管理,严格管理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合理配置消防器材;不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用电,不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私自乱拉乱搭电线;除值班室照明用电以外其余用电均断电;值班人员要定期检查电路、配电箱等,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四)做好现场稳控工作。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门卫制度,对外来人员必须做好登记;对进入现场材料、机具等物品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对运出现场材料、机具规格、数量核实相符后方可放行;各在建工程在春节前应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在“七牌一图”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一经查实,将加重处罚。
三、强化落实,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一)强化一线工人教育培训。春节过后大量务工人员返岗工作,属于事故高发期,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建筑劳务人员教育培训与管理,认真落实“三级教育”制度,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坚决制止酒后上岗作业等行为发生。
(二)全面开展复工安全隐患排查。各在建工程在复工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使用、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以及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
(三)切实落实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各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督促项目部认真做好复工后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审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及实际到位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对复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密切跟踪,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
(四)切实履行复工审查手续。各在建工程在具备质量安全生产条件下,经三方签章后,由建设单位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附件二)报送至各监督小组,经项目监督组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四、工作要求
各在建工程于工地正式放假前夕,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值班人员信息表(附件一)报区质安中心办公室。节后复工前,各在建工程需再次组织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落实整改到位后向我局质安中心报送《恢复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附件二),经我中心复查确认施工现场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联系人:蒋春洪、周宏,联系电话:8660923,电子邮箱:664930738@qq.com)。
附件:1.春节值班人员信息表
2.复工安全监督申请书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