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X/2022-01962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区教育体育局
  • 文       号:遂安教体函〔2022〕211号
  • 成文日期: 2022-10-21
  • 发布日期: 2022-10-21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教育体育系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10-21 10: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安居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教育体育系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教育督导组,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各培训机构:

按照区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教体系统实际制定《遂宁市安居区教体系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园)、各培训机构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96

 

 

 

 

 

 

遂宁市安居区教育体育系统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及中央、省委、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到知责尽责、严抓安全、守住底线,形成全区教体系统从严从实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良好态势,维护系统安全稳定,按照《遂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遂安委〔202215号)和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教体系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教体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责任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教体系统安全稳定放在第一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和学习宣传工作重点,每年开展1次以上专题学习活动,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二)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细化局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坚持述职必述安全、培训必学安全、评优必问安全、考核必考安全,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评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每季度听取教体系统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安全风险防控不少于1次。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真正把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充分发挥教育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认真履行教育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建立完善中小学生安全防范等工作机制,安全风险信息互通共享定期不定期召开教育体育安委会成员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次,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提出解决问题的工作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体育中心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明确监管责任边界。各教育督导组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依法履职。督促指导辖区学校及时依法依规编制安全责任清单,依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安全监管责任,不得推诿扯皮。

)加强学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校(园)、各培训机构要依法制定实施本领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建立安全生产督查制度。每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不少于1把安全工作与教育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研究上报有利于提升学校安全生产水平和长期发展的项目,实施一批重大隐患治理工程、救援处置能力建设工程,全面提安全水平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建立本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长效机制,依法对涉校涉生、体育运动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较大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一般事故启动约谈程序,对被约谈的领导干部,半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受到事故责任追究的干部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八)强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各公办校(园)长代表民办学校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安全资金投入,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推进清单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持续开展全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从20224月起至12月底安全大检查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在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持续开展安全大检查行动,全面深入排查和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安全台账闭环管理

(十)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对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对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立即责令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由安委会挂牌督办,教育体育局督查。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果断措施,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从快追究责任。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要报告安委会和区教育体育局及时协调解决。

(十一)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治理。各校(园)、各培训机构要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控,逐一落实管控责任、管控措施,强化动态管理依法依规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十二)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全面执行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规定,严格项目审查、建设、验收、使用闭环管理,对违规审批、强行上马的不达标项目,造成事故的实行终身追责。

(十三)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即: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坚决防止项目一建成就埋下安全隐患,真正实现源头安全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十四)开展违法分包转包专项整治行动。协同相关部门坚决打击校舍及体育中心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分包转包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确保校舍建筑安全质量。 

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十五)强化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学校灵活用工人员(含临聘教师、保安、食堂工人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统一管理,严格开展岗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实行持证上岗。区教育体育局将加强安全监管,对全员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十六持续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巩固打非治违成果,推动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督促学校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2021年以来立案查处的非法违法行为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协同相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校车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全覆盖执法检查对查出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

(十七)强化校园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试行)》等规定,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着力巩固校园安防“三年行动”成果,加强校园保安配备、硬质防冲撞设施、封闭化管理、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联网公安机关、上学放学护学岗高峰勤务等6项指标达100%;到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门口人脸识别系统安装率100%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十八)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充分利用四川省学校安全应急指挥平台、明厨亮灶监控系统、校车GPS监控系统、校园视频监控等在线远程巡查等信息化手段,加强校园、体育中心及周边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不安全及违法违规行为。协同公安、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加大执法检查,紧盯各类违法行为不放,敢于动真碰硬,不得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严防宽松软、走过场。加大拒不整改重大隐患、拒不执行重大违法行为处罚决定等情况联合惩戒力度。

十二、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十九)加强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中央、省委、市关于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校园、体育中心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足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市各级党政相关文件要求,定期对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和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校园安全管理队伍整体素质业务指导能力,提升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二十)动员鼓励群众参与安全监督管理。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采取教育网站公示、设置安全挂片公示牌、教育督导督学公示牌等方式,向家长、社会公布学校安全举报电话、安全监管责任人等,鼓励群众和职工通过部门、学校举报电话对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反映),积极构建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监督防范网

(二十一)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把校车、建筑、防溺水、消防、食品、体育运动等重大安全风险列为重点事项,根据风险程度落实举报奖励奖励按照“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由各地各校、体育中心依法实施。不宜公开举报人信息的,不得私自泄露有关个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行为

(二十二)严格按要求报送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等关于安全事故报送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涉校涉生、体育运动等安全事故报送工作,切实做到事故应报尽报,按时准确报告。对应报而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二十三)加强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建立和完善涉校涉生各类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建立完善校方责任、食品安全、校外实习、体育运动、校车承运等责任保险机制,转移和化解事故风险。加强与宣传、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同配合,强化涉生安全事件调解、网络舆情监控、隐私保护,依法打击“校闹”。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四)统筹做好各方面工作。各校园、各培训机构、体育中心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三项工作从实际出发,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突出重点、带动全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大检查等各类专项行动,加强校园、体育中心等隔离场所的督导检查,为疫情防控、安全稳定保驾护航。

区教育体育局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时限,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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