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安府办发〔2023〕3号)文件要求,特制定《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日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提升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治理水平,保障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与管理办法》《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细则(2022版)》、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安府办发〔2023〕3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为总目标,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一)投入保障。配备基层农产品监管机构快检设备,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等,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向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推广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及时归集和综合运用相关数据。(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检测管理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办公室)
(二)源头治理。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农艺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落实种植结构调整等具体措施;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使用记录等制度;深入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化行动;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监督屠宰企业建立并落实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加强牛羊等其他畜禽的屠宰管理;实施病死畜禽及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开尽开,在大型商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制度。(责任部门:农田建设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种植一中队、植保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产品质量检测管理中心)
(三)检验检测。县级农产品监管机构具备快速检测能力,县级农业部门具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的实验室检测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制定农产品年度监测方案,监督抽检完成率达到100%;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检总量达到260批次/年;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报告等机制,并有效运行。(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检测管理中心)
(四)过程控制。建立并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质量检测、不合格产品退市等制度。(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检测管理中心)
(五)示范引领项目。融合当地食品加工、乡村旅游特点特色,做大做强地方特色产业,积极打造“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川字号”品牌。(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检测管理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创新方式方法,明确任务责任,做到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股室、单位要对照《任务清单》,按年度完成创建工作,规范整理工作资料,工作资料要以PDF电子档形式每年度11月15日前报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管理中心。
(三)严格督查考核。创建工作已纳入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1.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2.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文林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向扬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聪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吴建军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谭小兵 区有机食品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卿 源 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管理中心主任
姚爱梅 区植保站站长
申 强 区农田建设股股长
贺先勇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邹 洪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种植一中队队长
杨军辉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产品质量检测管理中心,由农产品质量检测管理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区农业农村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人员调整的,由接任同志继续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任务清单
评价要点 | 评价内容 | 评价方式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投入保障 | 配备基层农产品监管机构快检设备,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等,满足监管工作需要。 | 资料审查:核查相关部署文件、配备统计表、项目建设情况等佐证材料。 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基层监管所实际配备情况。 | 农产品质量检测管理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办公室 | 2023年6月 |
向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推广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及时归集和综合运用相关数据。 | 线上检查:登录系统核查追溯平台等相关平台使用情况。 | 农产品质量检测管理中心 | 2023年6月 | |
源头治理 | 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农艺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落实种植结构调整等具体措施。 | 资料审查:核查耕地分类管理和土壤治理相关材料。 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农业种植单位。 | 农田建设股 | 2023年9月 |
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使用记录等制度;深入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化行动。 | 资料审查:①核查农业投入品、禁限用农药管理相关佐证材料。②核查本年度落实农药、化肥减量化行动相关佐证材料。 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农资经营单位和农业种植单位。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种植一中队、植保站 | 2023年9月 | |
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监督屠宰企业建立并落实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加强牛羊等其他畜禽的屠宰管理;实施病死畜禽及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 资料审查:①核查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的相关佐证材料。②核查加强畜禽屠宰管理的相关佐证材料。③核查实施病死畜禽及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佐证材料。 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定点屠宰企业。 | 动物卫生监督所 | 2023年9月 | |
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开尽开,在大型商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制度。 | 资料审查:核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材料,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佐证材料。 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大型商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入场经营者,核实相关制度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 农产品质量检测管理中心 | 2023年9月 | |
检验检测 | 县级农产品监管机构具备快速检测能力,县级农业部门具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的实验室检测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制定农产品年度监测方案,监督抽检完成率达到100%;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检总量达到260批次/年;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报告等机制,并有效运行。 | 资料审查:①核查农产品快检室运行情况和相关记录。②核查县级农业部门食用农产品检测机构的资质等佐证材料。③核查本年度抽检方案、任务完成情况、统计汇总表、总结报告、结果会商等佐证材料。④核查本年度各级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汇总表。 | 农产品质量检测管理中心 | 2023年11月 |
过程控制 | 建立并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质量检测、不合格产品退市等制度。 | 现场检查:随机抽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入场经营者。 | 农产品质量检测管理中心 | 2023年9月 |
示范引领项目 | 融合当地食品加工、乡村旅游特点特色,做大做强地方特色产业,积极打造“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川字号”品牌。 | 资料审查:核查地方特色产业、品牌打造及影响力的相关佐证材料。 现场检查:实地查看工作成效。 | 农产品质量检测管理中心 | 2023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