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061728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安磨委发〔2021〕13号
  • 成文日期: 2021-02-01
  • 发布日期: 2021-02-01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磨溪镇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督察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2-01 15: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磨委202113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磨溪镇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督察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以及中央和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做好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磨溪镇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察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202121日        



磨溪镇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察方案

 

一、督察时间

202121日起

二、督察内容

(一)督促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情况。交通运输企业和场站管理是否做到五有(有疫情防控指南,有疫情防控制度和相应责任人,有防护物资的储备,有医疗防疫人员,有隔离场所和转院安排的准备),是否严格落实好扫码、登记、实名售票、测温、消毒通风等常规防疫举措;是否从源头上控制黑车约客途径,对重点区域非法运营的黑车进行查处和处罚,消除黑车这个疫情防控盲点;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安人员,是否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少2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入(返)安,是否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是否在首站地实行全闭环核酸检测。

(二)督促加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情况。冷链食品经营者是否严格执行防控指南消毒指南规定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场所及工具消毒等防控措施,在川冷链平台录入进出货物数据是否及时,对平台操作是否熟悉;各企业是否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改善仓库、市场等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条件,是否严格落实消毒、监测、通风等各项防控措施,是否还在生产经营和承运无两证明一报告一信息和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相关职能部门是否指导企业严格信息登记、货物查验和车辆器具清洗消毒,是否严厉打击进口冷链食品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是否加大对进口物品的检验检测力度,对物品表面特别是冷链食品包装和运输工具加强检验检测,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是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三)督促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情况。各村(社区)是否严格按照四个全覆盖(信息摸排全覆盖、登记造册全覆盖、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全覆盖、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全覆盖)要求加强返乡人员管理;居家隔离人员是否严格落实居家观察;集中隔离点管理和人员管控是否到位;农村地区是否严控聚集性活动,实行三个不举办(不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不举办坝坝宴,提倡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红事新办、白事简办的新风尚。不举办聚集性宗教和民俗活动);卫健部门是否在返乡服务站或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安排医护人员做好健康体检工作。

(四)督促加强疫情应对处置能力。镇卫生院是否提前确定好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院、机动支援队伍、运输车辆,是否备足疫情防控物资、医疗救治物资,医务人员是否能够熟悉运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是否大规模开展医疗人员核酸采样培训,完善核酸检测工作预案;是否建立人员固定的流行病学联合调查队伍,能否确保接报疫情后24小时内完成对四类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发热病人必须到发热门诊就诊,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是否在收治发热病人;药店出售退烧、止咳等药品是否严格登记购药信息。

(五)督促加强网络舆情管控。严厉打击涉及疫情的网络谣言,防止不实消息传播引发社会恐慌。

(六)其他。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暗访督查,重点发现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问题。加强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紧盯公务接待场所、内部培训中心等关键环节,将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以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公务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等方面的铺张浪费问题,与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贯通起来,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结合起来,针对性开展明察暗访。

三、督察方式

各组按照督察范围,采取查阅资料、随机走访、暗访了解等方式进行明察暗访。需相关行业部门参加督察的,请各组提前自行联系。

四、督察分组

督察分组以每日值班表为准。

五、工作要求

1.对各村(社区)疫情防控的督察,需抽查村(社区)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安人员摸排管控情况,辖区超市、快递站点、学校、车站、农贸市场、养老机构、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重点场所防控情况以及核查个人、场所健康码申领(张贴)情况。

2.请各督察组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深入相关职能单位、重点场所、村(社区)发现查找问题,每日抽查不少于2个村和5个重点场所(特殊场所)点位。并由各督察组汇总督察问题清单报至镇纪委。

3.请各组妥善保管督察原始资料,疫情督察全面结束后将统一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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