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培育一批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的示范性农民合作社,示范引领全区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遂安农〔2021〕320号)要求,拟在全区范围内新评定一批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登记设立,运行1年(含)以上。
2.证照齐全,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登记信息确认。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银行账户。
3.根据本社实际情况并参照农业农村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制订本社章程。
(二)实行民主管理
1.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运转有效。农民合作社成员超过150人的,可依法设立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人数一般为成员总人数的10%,最低人数为51人。
2.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记录等制度,并认真执行。
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并对所议事项有完整的会议记录,所有参加成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4.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采取一人一票制加附加表决权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
(三)财务管理规范
1.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或通过委托代理方式代理记账、核算。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合作社的财务会计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开展会计电算化。
2.成员账户健全,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记录准确清楚。各级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平均量化到成员账户。
3.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4.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于成员大会召开的15日前,置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
5.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成员大会报告。
(四)经济实力较强
1.农民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50万元以上,联合社成员出资总额80万元以上。
2.农民合作社固定资产30万元以上。
3.农民合作社年经营收入50万元以上。
4.资产大于负债,近一年无亏损。
(五)服务成效明显
1.坚持服务成员的宗旨,农民成员占成员总数的80%以上,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不超过成员总数的5%。
2.从事一般种植业的农民合作社成员数量不低于30个,养殖业农民合作社成员数量不低于20个,从事特色农林种养业、农产品加工及运输、农机服务、农业休闲观光及乡村旅游等农民合作社成员数量不低于15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必须全部为农民合作社,且成员数量不低于3个。
3.成员所需农业生产投入品统一采供率达到80%以上,农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80%以上。普及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作用明显,产品销售渠道比较稳定畅通。
4.带动农民增收作用突出,成员收入高于本镇(街道)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20%以上。
(六)产品(服务)质量优
1.实行标准化生产(服务),有生产(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留存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生产经营(服务)信息。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规定,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等有关要求。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有注册商标或者取得质量标准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七)社会声誉良好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示范带动作用强。
2.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没有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3.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并进行公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信息记录、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农民合作社及其法人代表无信用不良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贷款风险等级未被列为损失类。
5.税务登记信息正常,纳税信用等级不能为D级。
二、申报材料
1.《遂宁市安居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区级示范社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2.《遂宁市安居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区级示范社申报表》(见附件 2 ) ;
3.农民合作社近一年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
4.农民合作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5.农民合作社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会议记录和成员账户;
6.“三品一标”认证、基地认证、注册商标、知名品牌以及获奖证书、环评证明等;
7.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农民合作社成员名册和出资清单(加盖档案资料查询专用章);
8.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企业征信报告,农民合作社法人代表的个人征信报告;
9.税务系统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材料;
10.未涉及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承诺书;
11.能反映农民合作社情况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各镇(街道)认真组织好本行政区域内示范社的审查和推荐申报工作,务必于4月15日前将拟推荐的区级示范社申报材料统一报送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包括装订成册纸质材料、PDF格式扫描件、加盖鲜章推荐名单),同时完成在四川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信息系统申报。
联系人:李金凤 8665253 , 邮箱:624496706@qq.com
附件:1.遂宁市安居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基本情况表
2.遂宁市安居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区级示范社申报表
3.遂宁市安居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区级示范社部门推荐名单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1
遂宁市安居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基本情况表
( 年 ) 单位:户、万元、亩
名 称
|
| 办公电话
|
| |||||||||||||||
详细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法定代表人身份
|
| 联系电话
|
| |||||||||||||
登记注册日期
|
| 登记注册部门
|
| 注册资金
|
| |||||||||||||
成员人数
|
| 农民成员数
|
| 单位成员数
|
| |||||||||||||
成员出资
|
| 货币出资
|
| 非货币出资
|
| |||||||||||||
农民成员出资/人数
|
| 单位成员出资/人数
|
| |||||||||||||||
主导产业/产品
|
| 主导产业/产品规模
|
| |||||||||||||||
带动农户数
|
| 带动产业/产品规模
|
| |||||||||||||||
注册商标名称
|
| 网站/网页
|
| 电子邮箱
|
| |||||||||||||
是否建立"三会"组织机构
|
| 是否完善章程及规章制度
|
| |||||||||||||||
是否统一采供主要农业投入品
|
| 是否统一销售成员主要产品
|
| |||||||||||||||
是否制定统一的生产技术规程
|
| 是否制定统一的产品质量标准
|
| |||||||||||||||
是否统一技术培训
|
| 是否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
| |||||||||||||||
是否开展农超对接
|
| 是否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
|
| |||||||||||||||
是否建立发展积累机制
|
| 是否建立风险保障机制
|
| |||||||||||||||
基地/产品取得何种认证
|
| 获得何种奖励/称号
|
| |||||||||||||||
生产服务性固定资产
|
| 所有者权益
|
| |||||||||||||||
上年度年 经营收入
|
| 其中:电 商销售额
|
| 上年度实 现盈余
|
| 年度可分 配盈余
|
| |||||||||||
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盈余
|
| 按成员出资分配盈余
|
| |||||||||||||||
经营 范围
|
| |||||||||||||||||
生产 经营 情况
|
| |||||||||||||||||
附件2
遂宁市安居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区级示范社申报表
( 年) 单位:%、户、票、万元、亩
名 称
|
| 办公电话
|
| |||
详细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法定代表人身份
|
| 联系电话
|
| |
登记注册日期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注册成员数
|
| 其中:农民成员数
|
| 带动成员数
|
| |
是否制定章程
|
| 是否健全组织机构
|
| 是否有完善 的内控制度
|
| |
是否实行民主管理
|
| 是否有会议记录
|
| |||
是否执行农民合作社会计制度
|
| 是否建立成员账户
|
| |||
是否将财政项目资产平均量化到成员
|
| 是否按规定报送会计报表
|
| |||
是否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
|
| 是否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
| |||
有无注册商标或产品质量认证
|
| 纳税信用等级是否为D级
|
| |||
是否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
| 贷款风险等级是否为损失类
|
| |||
受到何种处罚
|
| 受到何种奖励/称号
|
| |||
基本表决权票数
|
| 附加表决权票数
|
| |||
年度召开成员(代表)大会次数
|
| 上年度召开理事会次数
|
| |||
上年度召开监事会次数
|
| 上年度财务公开次数
|
| |||
主导产业/产品
|
| 主导产业/产品规模
|
| |||
成员出资
|
| 其中:货币出资
|
| |||
统一采供主要农业投入品比例
|
| 统一销售成员产品比例
|
| |||
拥有固定资产
|
| 上年度经营收入
|
| |||
上年度实现盈余
|
| 上年度可分配盈余
|
| |||
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盈余
|
| 按成员出资分配盈余
|
| |||
成员人均增收
|
| 比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增加比例
|
| |||
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遂宁市安居区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联合社)推荐名单
推荐单位(盖章): 时间:
序号
|
农民合作社名称
|
法人
|
联系电话
|
位于市级及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名称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