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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示(张艳、兰承岩)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0-21 15: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示

编号:2025243号

继承人张艳、兰承岩于2025年10月20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兰昌金位于遂宁市安居区中兴镇顺河街长鑫苑5栋399铺、遂宁市安居区中兴镇顺河街长鑫苑5栋3单元302的房屋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张艳、兰承岩名下。

序号

不动产单元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510904016017GB00253F00010040

兰昌金

张艳、兰承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0904016017GB00253F00010040

遂宁市安居区中兴镇顺河街长鑫苑5栋399铺


2

510904016017GB00253F00010017

兰昌金

张艳、兰承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0904016017GB00253F00010017

遂宁市安居区中兴镇顺河街长鑫苑5栋3单元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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