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改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切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制定并印发了《遂宁市安居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出台依据及相关政策作以下解读。
一、《规划》编制背景
根据《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川环发〔2020〕13号)要求,到2020年底,全省5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污水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明显得到提高,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明显减少;到2022年底,力争全省6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走出具有四川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2020年4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2020年农村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清单》(川环办函〔2020〕104号),要求要加快推进县(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经市(州)生态环境局审核后以县(市、区)政府名义印发,并由市(州)生态环境局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二、《规划》编制过程
为全面提升和改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根据要求,由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单位完成《规划》编制。《规划》前期已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已充分征求并采纳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及相关镇政府意见。2020年11月12日出台并印发《规划》。
三、《规划》任务及目标
为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截污纳管力度。《规划》中拟于在安居区农村居民聚居点建设人工湿地1177座,主要采用“厌氧+人工湿地”处理工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351.3公里;农村散户改厕修建三格式化粪池78911座,项目总投资约69522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以申请中省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等形式组织,项目建设周期约3年。
通过《规划》的实施,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全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6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到2022年底,全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7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同时不断完善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农村环境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农村环保机构建设延伸至镇(乡),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高,村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