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现民政兜底保障工作程序规范、对象认定精准、基础数据精确、动态管理有效、人民群众满意。
一是成立社会救助对象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调配专项人员力量,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复查复核按时按质完成。对于发现的一般问题限时整改;较大问题上报镇党委政府及时组织研究,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推进情况表;涉嫌违法违纪重特大问题的,第一时间上报按程序处理处置。
二是各村(社区)认真开展自查。务必做到复查复核不漏一户、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一查到底。对因检查工作走过场、问题治理工作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引发事故的,要一律依法严格问责,确保复查复核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切实做好群众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社会监督作用,做好被取缔对象的疏导稳定工作,确保社会的有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