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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 6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6-12 09: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关于2023年6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2023年6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5-5820599

地址: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综合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


磨溪X210井采出水地热利用工程


遂宁市安居区三家镇长安村1组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在磨溪X210井新增建设地热源ORC发电机组1套。ORC发电机组装机规模80kW,实际有效平均发电量(功率)约60.4kW,并网电量(功率)58kW(发电机效率96%,并网不上网),年工作约8000h,年发电量为46.4×104kWh,用于磨溪X210井井站内自用电。

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处置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工程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和项目南侧已建设施处理。工程工艺管道试压采用的是无腐蚀性的清洁水进行试压,其污染物主要为少量SS,通过设置适度规模的简易沉淀池,经施工现场设置的沉淀池简单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洒水控尘。项目营运期不涉及废水污染物产生。

2)废气处置措施。工程施工期作业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站场施工、工艺管沟开挖及土方堆放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少量扬尘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长期不利影响。工程少量工艺管线产生的焊接烟尘废气量较小,废气污染源具有排放量小、间断分散的特点,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间运输车辆会产生少量的柴油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等。施工机械排放燃烧烟气具有排放量小、间断性、短期性和流动性的特点,该类污染源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不涉及废气污染物产生。

3)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措施。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废料、建渣、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内产生的施工废料进行集中收集,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避免乱堆乱放,影响景观环境。生活垃圾依托附近社会设施,定期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站内道路铺装和装置区地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建渣,站内临时暂存后转运至地方填埋场处置。项目营运期不涉及固废污染物产生。

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噪声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现场施工对周边声环境产生的影响。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影响主要为新建的发电机组产生的设备噪声,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以及加强站场绿化和优化平面布局减小发电机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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