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玉丰镇2025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玉丰镇2025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玉丰镇2025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我镇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发生森林火灾时的组织指挥程序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切实有效地保护好全镇森林资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局关于森林火灾新闻报道有关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四川省处置森林火灾组织指挥规范》《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及《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遂宁市应急委员会的通知》《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遂宁市安居区应急委员会的通知》《遂宁市安居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调整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制订本预案。
(三)处置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处置责任制。
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镇专业扑火队、村(社区)义务扑火队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组织、安全扑救。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的生命放在首位,强化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和树林密集区村寨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4.警钟长鸣,常备不懈。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为指挥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指挥长,镇挂村领导为副指挥长,镇各相关办公室、场镇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村(居)委会书记为成员的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业务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本预案启动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森林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等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火工作。
(二)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启动全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信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提供后勤保障;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及时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
镇党政办:负责全镇森林防火的组织、管理、检查、监管协调工作,按规定及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镇综合执法办: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在全镇进山口,通过拉条幅、贴标语等形式,扩大宣传面;负责林区寺庙、农村上坟祭祀森林防火的宣传、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森林火灾后重建、安置等工作。
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配合林业部门、区环保局搞好灾后的环境评估工作,并协助宣传森林防火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督促企业建立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开展企业员工不在野外吸烟、用火等教育,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负责协调和组织民兵应急抢险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通过镇、村广播发布镇政府防火公告、公益广告等音频资料。
镇自规所:协助镇综合执法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玉丰派出所:及时组织辖区公安系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负责森林火灾发生后的现场治安维护,交通管制疏导;配合森林公安调查森林火灾案件。负责做好林区公路两侧的森林防火工作。根据防灭火工作需要,及时对补救物资和增援人员进行快速运输。
镇卫生院:制定扑救森林火灾中的伤员的抢救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护药械;组织对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森林火灾现场急救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培训;负责组织协调事发地扑救森林火灾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及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
各村(居)委会: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宣传、预防,落实巡山护林人员和责任人员;加强森林防火培训、管护,管理好火源;组建村级森林防灭火队伍,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按程序上报火情等相关信息。
(三)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实行片区责任制。驻村干部和挂村领导要经常性地到所驻(挂)村进行宣传、检查、督促。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镇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在全镇中、小学校和社区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各村(社区)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检查监督,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区域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6-8米),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物资准备,全面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立即向镇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情况,镇防火办接到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出现重要火情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发现火情1小时内详细准确地将森林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情况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3.当发生镇外火烧入或镇内火烧出的情况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通知相关镇(街道)森林指挥部共同研究,及时协调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根据省规定由低到高分为三级。
1.三级响应
森林火灾发生后,由火灾发生地的镇人民政府根据本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组织实施。发现火情后1小时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必须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2小时后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镇防火办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报告情况,拟订扑救方案,并组织工作组赶赴现场。3小时后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
2.二级响应
出现以下火情之一时,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可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组织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工作:当出现火场持续延烧4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火场受害森林面积超过8公顷;对林区居民地、主要设施构成威胁;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发生在风景旅游区的森林火灾等。
3.I级响应
出现以下火情之一时,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在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受害森林面积8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火场延烧4小时后,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造成1人以上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或者发生在县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等。
(二)火灾扑救分工
1.指挥部指挥长:负责森林火灾发生后的应急决策和处置,工作人员的调集和全面指挥工作。
2.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抓好应急灭火抢险工作,具体负责灭火抢险指挥和人员调集安排。
3.其他参与抢险的镇森林防灭火队及各村(社区)义务扑火队员:负责森林火灾的扑救。
4.事故发生地的村(社区)主要领导,要及时组织本村(社区)的义务扑火队及干部群众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灭火抢险,如需增援,发生地村(社区)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反馈情况,以便及时组织增援力量。
5.各村、社区接到应急抢险命令后,立即组织义务扑火队员带上灭火器具赶赴现场,按照应急小组的命令投入灭火抢险。
6.派出所:负责现场警戒、人群疏散及秩序维护,负责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处理。
7.镇卫生院: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护,必要时,根据伤势轻重情况,及时向上级医院转换。
(三)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各村(社区)要及时组织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森林火灾扑灭后,要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四)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扑火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五)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六)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各村(社区)要在居民聚居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派出所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报区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
六、后期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
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玉丰镇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按施行情况予以及时修改和补充。
(二)本预案从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