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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府检联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实施方案》的解读

来源:安居区 发布时间:2024-05-17 15: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章部署“全面依法治国”,首次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加强法律监督,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与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建立“府检联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政府和检察机关各自职能作用,着力打造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良性互动的创新平台,深度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出台《“府检联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三大板块,共5个部分。

第一板块包括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和第二部分总体目标,明确政治站位和发展方向,发挥“府检联动”工作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应有作用。

第二板块主要是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包括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保障安潼跨区域建设、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第三板块包括第四部分工作内容和第五部分其它,以建立“府检联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宣传培训机制,以及加强日常沟通协调和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构建高效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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