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M/2026-00035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 文       号:遂安市监发〔2026〕10号
  • 成文日期: 2026-03-16
  • 发布日期: 2026-05-11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燃气安装收费乱象整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5-11 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打印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现将《2026年燃气安装收费乱象整治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6日


2026年燃气安装收费乱象整治专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省市区纪委监委关于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下简称“集中整治”)以及省局、市局部署要求,结合安居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集中整治部署要求,按照市场 监管总局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纪委 八届六次全会、区纪委五届六次全会以及省局党风廉政建设暨集中整治部署会安排,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突出解决燃气安装收费乱象,办成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

二、重点任务

开展燃气工程安装企业收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收费项目和 收费标准公示情况,是否存在先低价报价后以各种理由大幅加价 等价格欺诈行为,是否存在工程安装时必须购买相关产品或服务 的捆绑销售、价格串通等行为,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检查保 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是否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当地有关部门是否存在向买受人另外收取费用,是否存在收取国家明令禁止或取消的收费行为。

三、整治步骤

(一)摸底自查阶段(2026年3月13日—3月31日)

加强对接行业主管部门、燃气供气企业、行业协会、登记部 门,摸清燃气工程安装企业底数,建立本底台账。掌握当地政府 部门以配套费等名义收取保障性住房等燃气安装费用情况,到燃 气工程安装服务对象暗访了解,开展问卷调查,公开征集线索,分析12345、12315平台投诉举报情况等形式,深入挖掘线索,认真研判,结合我区实际明确检查重点,提升专项整治行动质效, 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

(二)全面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30日)

统筹监管力量,组织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强化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建立案件办理台账,加强跨部门联动协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建立线索移交台账。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

加强研究分析重大、疑难问题,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构建治理长效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深层次、普遍性问题,要及时书面向市局反映。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站位。燃气工程收费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股、室、队、所要深刻认识加强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明确工作责任,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有序推进该项工作,区局成立工作专班,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交易秩序监管股,负责日常工作。

(三)强化执法力度。对违反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快从严予以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对性质 恶劣的违法行为,通报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四)强化信息沟通。各市场监管所要安排专人报送信息,每月25日前报送《燃气安装收费乱象整治情况表》及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情况报送交易秩序股。

联系人:何彦甫;联系电话:86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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