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19-08284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安居区安居镇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19-11-19
  • 发布日期: 2019-11-19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9年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的通知

来源:安居镇 发布时间:2019-11-1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工作目标

各村(社区)村(居)委会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经过2018年的努力,我市已建成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完成污染源全面排查,进一步解决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素质不高等问题。  
    二、
工作任务  

(一)网格划分  

在《关于进一步细化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185号)的文件精神下,在继续巩固《遂宁市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三级网格基础上,再进一步完善网格层级,增加村(社区)为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社区)居委会,负责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具体网格划分调整情况如下:  

1.第一级网格。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核心建立顶级网格,作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总负责人,统一指挥、监督和调配全市网格化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做到环境监管全覆盖。  

2.第二级网格。以市管辖下各区(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核心建立第二级网格。负责划分第三网格,制定网格化监管办法,将全区(县)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专项监管和划片监管。  

3.第三级网格。以各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建立第三级网格。各镇(街道)主要领导为三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成立了专门的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和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监督辖区内相关单位做好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开展好环境保护各项行动,协调处置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  

4.第四级网格。以村(社区)村(居)委员会为责任主体建立第四级网格。村(社区)村(居)委会主任为四级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在三级网格的指导下开展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工作。  

(二)网格职责  

按照上下级网格间统筹协调,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的工作方式共同完成所担负的环保网格监管工作。  

1.一级网格:市政府对全市的环境质量、河流出境断面、建设项目(园区)环境管理和重点污染源监控管理以及各项污染防治目标和环境信访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制度.  

2.二级网格:负责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工作负总责。制定出台相应的监管内容、监管流程、工作程序等配套制度,建立标准明确、责任细化、考核公平、奖罚分明的管理体系;带领所属网格相关部门落实环境监察制度和要求,做好网格内环境监管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参与重大环境专项检查工作,协助一级网格对网格内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的调查或督查,做好有关环境污染和纠纷的调解工作;汇报、上报本级网格单位网格化管理工作进度情况。统筹各部门力量,牵头解决辖区内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媒体调查和自查发现的各类环境保护信访问题。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装备、物资器材,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各种环境污染事故。  

3.三级网格:在二级网格指导下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制定本辖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办法,统筹乡镇政府各部门力量,牵头解决辖区内各类环境保护信访问题,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建立污染源基础数据库,认真填报相关配套表格,及时更新并上报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负责将片区内所有四级区域划片,明确乡镇驻村干部包片区,负责本片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及时制止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违法行为,并调查处理或协助调查处理向二级网格报告有关情况;并完成二级网格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4.四级网格:依托现有的村(社区)将我镇划分为22个网格,负责对辖区内的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完成三级网格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三)网格要求  

    督查工作常态化。各级网格内相关部门相互配合、联运监管,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在本辖区内组织巡查;上下级网格间明确责任、精细管理,定期组织对下级网格工作督查。  

1.一级、二级部门网格员,不定期开展巡查。  

2.三级网格员,每季度对四级网格员巡查情况进行1次督查,督促四级网格员每日开展巡查。  

3.四级网格员每天开展1次巡查,并填写相应的巡查记录情况表。  

三、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环保办公室在环境整治办,由环境整治办主任兼任,负责环境保护网格监管日常工作的开展、督促和指导。  

(二)强化工作职责。各级网格主要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网格实际,做好检查和监管。  

(三)强化工作职责。我镇辖区内22个网格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责任追究。强化各网格责任人的监管责任,对失职渎职、不认真履行或未履行环境监管的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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