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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对安居区磨溪镇永佳超市(肖**)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处罚情况的公示

来源: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12-24 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行政处罚对象

安居区磨溪镇永佳超市(肖**)

处罚决定文书号

(遂安)文综罚字〔2024〕006号

主要违法事实

2024年11月28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安居区磨溪镇永佳超市进行现场检查,经立案调查,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完整。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出版物22本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遂宁市安居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处罚决定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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