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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关于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ajqauditor 发布时间:2019-07-08 14: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杨龙、曾友国、补维才、谢光明、黎健、刘荣、刘东平、简道富代表: 
  你们在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城区社区办公经费预算的工作建议》(第5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按年初预算的口径,农村社区办公经费3万元,城市社区办公经费4万元,村级活动组织经费8万元。 
  2.凤凰、柔刚属区直部门,公用经费应按区直部门标准12000/年.人,实际按乡镇标准18000/年.人执行。 
  3.柔刚单独预算农村垃圾治理经费69万元,凤凰40万元,而乡镇未单独预算。 
  4.凤凰、柔刚的社区工作者按1650/月.人计算,乡镇没有。 
  5.凤凰、柔刚的网格员按1260/月.人计算,乡镇按1000/月.人计算。 
  6.凤凰、柔刚属区直部门,但仍按照乡镇的50万元标准给予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其余便民服务大厅等相关经费12万元,均与乡镇同等配置。 
  7.凤凰、柔刚的社区三职干部均配置了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而乡镇村三职干部未执行。 
  通过以上资金保障,确保了凤凰、柔刚街道办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刘建平,电话:0825-8665302) 




 
  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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