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3-00017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 文       号:遂安农〔2023〕428号
  • 成文日期: 2023-11-22
  • 发布日期: 2023-11-28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畜禽养殖领域环保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1-28 15: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镇畜牧兽医站:

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早谋划明年畜禽养殖领域环保工作,决定在全区开展畜禽养殖领域环问题排查工作,全面摸现状并及时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时间

排查整治工作时间为20231124日至1130日。

二、排查范围

各镇辖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包括散养户。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禁养区排查。主要排查禁养区内是否有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管是否到位,是否有反弹。

(二)养殖场(户)排查。一是辖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是否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要求,配套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二是设施装备是否正常运行;三是规模养殖场是否建立粪污利用台账,台账数据与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数据是否吻合。

(三)问题整改。一是梳理近年来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已整改销号问题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效,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二是对排查新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抓好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站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目标和措施办法,把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抓紧抓实、常抓不懈,确保排查整治真正落实到位。

(二)压紧靠实责任。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任务措施再具体、问题整改再聚焦、督促落实再强化。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分类施策,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做到问题排查全面彻底,问题整改扎实有效。

(三)报送要求。将附件电子档和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档,于20231130日下班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畜牧业股赵传平处。

 

附件:安居区畜禽养殖领域环保问题排查情况统计表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31122


附件

安居区畜禽养殖领域环保问题排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基本情况

粪污处理及利用情况

环保问题排查整改情况

备注

养殖场(户)名称

详细地址(XX乡镇XX村社)

畜种

联系人

手机

是否为规模养殖场

是否位于禁养区

设计存栏(头、只、羽)

当前实际存栏(头、只、羽)

是否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运行

是否记录粪污处置台账

是否委托三方公司处理

存在问题

整改时限

是否完成整改

1



















2



















3



















4



















5



















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