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安居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来源: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12-0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4日—12月1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825-5820599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环保局环评股

 

遂宁市安居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8年12月4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年产1500吨机制木炭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500吨机制木炭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年生产机制木炭1500吨,年处理植物秸秆,木屑4500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仓储设施、办公及生活设施和公用工程等。

  项目实际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29.8万元,其中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环保投资10.6万元。

  建设单位:遂宁市咏昌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居区横山镇磨沟村八社

  建设情况:项目于2016年10月开始建设,2017年11月建成。2016年8月,遂宁市安居区环境保护局以遂安环函[2016]80号文对该报告表予以批复。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浩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净澜检测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一)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所用设备均匀分布在车间内,合理布局。

  对噪声设备采取了设置减振基座,距离衰减,弹簧,隔声墙;生产车间东侧离地2米以下设置砖墙隔音屏障,2米以上设置彩钢隔音屏障等措施对噪声进行治理,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本项目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流通,减速慢行,严禁鸣笛;原料、成品装卸过程中轻拿轻放,减少车辆噪声的产生。

  (二)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炭化产生的木焦油和木醋液、次品、污泥、废燃料等。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集中处置;木醋液作为副产品外售给石家庄启泰炭业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叶面肥和土壤改良。木焦油交给给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次品木炭不定期外售给华蓥市智立商贸有限公司;

  水浴除尘池产生的污泥经定期清掏,风干后作为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燃料作为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四川净澜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噪声和固体废物),验收监测调查结果如下:

  (一)噪声监测结果

  此次检测结果表明,遂宁市咏昌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机制木炭项目东侧农户敏感点及项目北侧农户敏感点所测指标声环境噪声昼间、夜间检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表1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二)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结果

  次品木炭作为副产品外售给华蓥市智立商贸有限公司,木醋液作为副产品外售给石家庄启泰炭业科技有限公司。炭化产生的木焦油交由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水浴除尘池产生的污泥经定期清掏,风干后作为一般固废清运。废生物质燃料作为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对周围公众发放调查表10份,收回10份,回收率100%。公众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满意与基本满意的占100%,认为本项目对其没有环境影响的占100%,认为本项目在生活方面对公众没有影响或不知道的占90%,认为本项目在工作方面对公众没有影响或不知道的占70%,有正影响的占30%。

  五、验收结论

  遂宁市咏昌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机制木炭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配套的环保设施及措施已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所测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评要求,已达到了验收条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 朱  文      联系电话:17726410833

  建 设 单 位:  徐咏秋      联系电话:13982576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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